在線
咨詢
在人際交往和情感世界中,“欲情故縱”這個詞時常被提及,但很多人或許并不清楚它確切的意思。“欲情故縱”并非規范成語,準確表述應是“欲擒故縱”。它指的是為了更好地控制對方或達成某種目的,故意先放松一步,使對方放松警惕,然后再采取行動。比如在戀愛里,一方可能會偶爾冷落對方,以激起對方更多的關注與興趣。這種策略在生活的諸多場景都有應用,下面我們就深入探討其內涵與實際運用。
1、應作欲擒故縱。欲擒故縱:擒:捉;縱:放。故意先放開他,使他放松戒備,充分暴露,然后再把他捉住。
2、欲擒故縱是兵法三十六計的第十六計。原文為:“逼則反兵,走則減勢。緊隨勿迫,累其氣力,消其斗志,散而后擒,兵不血刃。需,有孚,光。”譯義:逼迫敵人無路可走,它就會反撲;讓它逃跑則可減弱敵人的氣勢。追擊時,跟蹤敵人不要過于逼迫它,以消耗它的體力,瓦解它的斗志,待敵人士氣沮喪、潰不成軍,再捕捉它,就可以避免流血。
3、按照《易經·需》卦的原理,待敵人心理上完全失敗而信服我,就能贏得光明的戰爭結局。有同名電影《欲擒故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