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公安局水警支隊長陳琛介紹,該市水警部門加大對重點水域、重點部位、重點時段、重點人員、重點船舶的排查管控力度,加強對“三無船舶”、禁用漁具銷售等問題的綜合整治,最大限度壓縮犯罪空間,全力鏟除非法捕撈滋生土壤。對重點犯罪案件特別是涉嫌組織化、團伙化的非法捕撈案件線索實行專案偵辦、深挖嚴打,對采用“電”“毒”“炸”等犯罪手法的,堅持從嚴處理,對形成“捕撈—運輸—銷售”地下產業鏈的,堅決端窩點、斬鏈條,確保打擊懲處到位。截至目前,徐州市公安局共破獲非法捕撈水產品案件14起,打擊處理51人。
據了解,2020年1月,農業農村部頒布了《長江十年禁漁計劃》公告,明確規定最遲從2021年1月1日0時起,長江流域重點水域實施為期十年的常年禁捕政策。江蘇省長江流域禁捕退捕重點水域中,位于徐州地區的駱馬湖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也在禁捕范圍內。自駱馬湖開展禁捕退捕執法整治工作以來,新沂市公安局水警大隊通過“梳網清格”的方式,深入湖區詳細摸排“三無”船舶的數量情況,全面采集新沂駱馬湖水域涉水治安要素的基礎信息。他們對3823艘“三無”船舶,逐一進行人員、船舶以及相關項目的登記造冊,為駱馬湖的禁捕工作提供了詳實可靠的數據支持。此外,該大隊還先后十余次聯合漁政、海事、水政等部門以及沿湖鎮政府,深入開展駱馬湖常態化聯合執法行動以及“三無”船舶集中整治專項攻堅行動,有效達成了駱馬湖“四清四無”的工作目標。
據悉,炸魚、毒魚、電魚等非法捕撈行為所造成的危害極大。這些行為不僅會破壞水體生物鏈,打破水域的生態平衡,阻礙漁業的可持續發展,而且還會對捕魚者和食用者的身體健康甚至人身安全構成威脅。大部分禁用漁具在捕撈時對捕撈對象的選擇性較差,會嚴重破壞底棲生物資源和底棲生態環境。還有一些禁用漁具會阻擋魚類洄游,影響河道通航,對漁業資源的破壞程度極其嚴重。隨著天氣逐漸回暖,非法捕撈行為也進入了易發和高發時期。接下來,徐州市水警部門將持續保持高壓嚴打的態勢,進一步加大巡查和執法的力度,強化對重點岸線、重點對象以及重點時段的執法監管,切實保護好當地的漁業資源和水域生態環境。
校對:盛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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