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警方于2019年11月6日通報了“湊趣錢包”平臺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的情況。當天,警方抓獲了“湊趣錢包”平臺管理人員洪某壘、趙某洋、羅某宇、趙某灶、洪某惠、黃某娥、彭某、葉某莉等8人,并依法對上述8人采取刑事強制措施。通過對涉案資金的追查調查,已核查涉案銀行賬戶3000多個,甄別涉案資金并及時凍結。截至目前,思明警方累計追繳、凍結資金超1.2億元人民幣;凍結2家公司共計6.1億股股票;查封涉案房產5套、車位1個。案件仍在進一步偵查中。
據警方查明,“湊趣錢包”的主要股東為廈門富銀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旗下的富銀金融信息服務(北京)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為1億元。案發后,如夢初醒的投資者們紛紛踏上了維權之路,成立了不少維權群,總人數接近1400人。
近年來,打著“無本生利”“分享經濟”等幌子的非法金融活動屢見不鮮。很多人在不了解投資知識,不追問平臺是否合法,一心只想賺錢的心態下,被不法分子所利用,最終陷入非法集資、傳銷犯罪的陷阱。廈門市思明區人民法院
關于“湊趣錢包”案的資金清退公告
“湊趣錢包”案即被告人陳某、陳某新、趙某灶、羅某宇、黃某娥、洪某惠、彭某、紀某峰、富某金融信息服務(北京)有限公司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一案刑事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廈門市思明區人民法院已對該判決涉財產部分立案執行,案號為(2021)閩0203執478號,并依法有序推進資產處置、資金歸集、信息核實等重點工作。為最大限度維護受損集資參與人的合法權益,確保各地參與人及時便捷領取款項,現依據生效刑事判決,對已歸集到位的涉案資金開展第一階段清退工作。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清退時間
本次資金清退自2021年6月7日開始。
二、清退依據與對象
本案資金清退的依據為已發生法律效力的(2020)閩0203刑初529號刑事判決書,清退對象為該判決書附件三《集資參與人受損情況明細表》載明的受損集資參與人。
三、清退金額
本次清退的資金為首批已執行到位案款,共計69350290.2元。結合本案受損總金額862777012.42元,確定本次統一的清退比例為8.038%。每名受損參與人的具體清退金額按其在生效判決所確認的受損金額乘以清退比例確定。本案其他資產的處置程序正在有序推進,后續執行到位案款將另行組織清退。
四、清退方式
為切實減少受損參與人的維權成本,方便群眾領款,本次資金清退采取銀行開立電子存單與線下領款相結合的方式開展。本次清退金額在50元及以上的,通過開立電子存單方式清退;因銀行對開戶起存金額的監管要求,不足50元的,無法開立電子存單的,通過線下辦理領款手續方式清退。
(一)銀行開立電子存單方式
本方式適用于清退金額在50元及以上的受損參與人。本院已委托中國工商銀行位受損參與人開立電子銀行賬戶,受損參與人在收到銀行短信提示后,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前往中國工商銀行任一境內網點查詢辦理資金清退業務。受損參與人死亡的,合法繼承人可按照銀行要求,提供繼承遺產的相關證明等材料,領取清退資金。清退工作開始后,中國工商銀行將通過號碼95588向受損參與人發送資金清退短信提示。由于本次資金清退涉及人數眾多,短信提示時間與資金實際到賬時間會有時間間隔,請耐心等待并隨時查詢到賬信息。因無聯系方式或預留手機號碼有誤等原因導致清退時間內未能收到短信的,受損參與人可通過中國工商銀行任一境內網點查詢清退資金到賬情況。
(二)線下辦理領款手續方式
本方式適用于清退金額不足50元的受損參與人。該部分受損參與人可于2021年6月7日至7月7日期間,每周一下午3時00分至5時30分,攜帶本人身份證件、銀行賬號到本院執行事務中心辦理退款手續(后附聯系方式及地址)。逾期未領取的,可在下次資金清退時一并領取。
五、特別提示
因疫情防控需要,受損參與人前往網點辦理業務時請按照當地疫情防控要求,并根據網點工作人員安排有序辦理。同時,為避免因資金清退造成的人員聚集,對資金清退中存在的問題,可以通過電話、信件等方式反映。“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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