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寶上的好醫保陷阱,驚!支付寶好醫保套路全曝光,別再盲目購買!
更新時間: 2025-02-03 13:35 作者: 36創業加盟網
在當今社會,保險已經成為人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尤其是醫療保障類保險,更是備受關注。這段時間我一直專注于研究好醫保,不僅對過往大家的留言進行了深入剖析,還發現要真正透徹理解一款保險產品,不被其中的條款困住,并非僅僅局限于產品層面,還需要對其他相關方面有一定的了解。為此,前兩天我還專門撰寫了一篇關于醫療保險的科普文章。
如果想了解好醫保或者某一款保險產品,以我的經驗來看,大致要從以下三個方面來理解:
首先,好醫保屬于百萬醫療保險,得先理解醫療保險這個險種,其次是產品的分析,最后是關鍵的細節——健康告知。
先說說百萬醫療保險。現在主流的醫療保險幾乎全是這類,像什么網紅產品,如金醫保、藍醫保、尊享等等。關于百萬醫療保險一定要看這篇文章:誤導最嚴重的保險:百萬醫療保險!文章里我強調了4個核心:
第一、1萬免賠額,需要走完社保后自費超過1萬才可以報銷。
第二、真正的費用大頭無法解決,不要全指望一款產品。
第三、社保結算前提限制,永遠記得先上社保。
第四、產品的穩定性,續保問題需保持關注。
理解這幾點后,我們再進入下一個環節——產品對比。網上有很多測評文章,基礎的對比就不展開了,這里我挑重點來說,也是容易忽視的幾個地方。

**1、好醫保新出了0免賠**
這算是創新,但我覺得陷阱更多一點。因為賠付比例并非100%。1萬元以下的部分按30%賠付,這和我們平時所了解到的0免賠的中高端醫療是有區別的,存在一定的誤導。注意:20年保證續保版的,沒有0免賠,目前只是拿短期6年和1年版的來測試。另外反過來思考,如果0免賠真的可行,為什么其他公司沒有呢?測試階段的話,不太適合大范圍宣傳,大家都以為0免賠,實際上要打折,或者后面虧損把產品下架,到頭來老百姓又要被保險坑了。
**2、20年版的其實比較一般**
網上大V都推薦這款,其實更多的是緩解用戶焦慮和從眾心理。20年版在我看來有幾個不足之處:首先重疾共享1萬免賠額,其他家的比如金醫保是0免賠,自家的好醫保6年版也是0免賠。對比之下相當于要多掏1萬塊。其次是外購藥方面。目前大部分對院外癌癥特藥的賠付規則如下:以有醫保身份購買,醫保目錄內的藥品,未先用醫保結算,按60%比例賠付;醫保目錄外藥品,按100%比例賠付。好醫保20年版的賠付比例為90%,另外癌癥特藥還有免賠額,與住院醫療共用1萬免賠額,保障的癌癥特藥數量最少,且不包含天價的細胞免疫療法藥物……比其他產品差不少。另外由于醫改,很多高價藥物納入了醫保范圍,但是醫院里卻沒有藥,需要自己到外面藥店去買。醫院里都很難有的藥,自己在外面藥店買,能用醫保結算的概率就很小了。
**3、續保方面**

這幾款都是20年保證續保,20年內沒有任何問題。保證續保期間屆滿后再次續保,就需要注意了:如果該產品沒有停售,那么四款產品續保都需要經過保險公司審核同意才行;也就是說,到時候能不能續,全看保險公司臉色。我們來假設一下,60歲投保,等20年保證續保期間結束,已經80歲。這中間多多少少會去醫院,畢竟年齡擺在這兒。假如你是保險公司,客戶因為年老多病,一直住在醫院,不斷地治療花錢,你要一直給客戶報銷,支出遠超收取的保費,此時到了80歲,你還愿意給客戶保下去嗎?我覺得對于目前的保險公司來說很難,因為數據樣本不夠,無法預測是否能盈利。商業保險要賺錢,一款產品可以短期虧損,但長期來看絕無可能。另外,如果產品已經停售,四款都不能再續保,但好醫保長期醫療保險20年版有點特殊,承諾可免健康告知續保升級至公司指定的其他醫療保險產品。聽起來不錯,安全感十足,不過前提是指定的其他產品不能太差,可又沒有明確寫清楚,只能希望保險公司做個好人。保證續保期間屆滿后最高可續保年齡是什么意思呢?以長相安為例,如果20年保證續保期間屆滿后,被保險人年齡已經滿80歲,那就不能續保。這里好醫保寫的100歲,但價格只公布到63歲的,到時候要買,萬一漲價太離譜也是個問題。
說完產品,到了最后的關鍵環節——健康告知。本來這需要專業人士的專業知識,但好醫保的模式是徹底的互聯網,通過產品來完成整個閉環(不需要人),所以它的邏輯完全不一樣。我們先來看看好醫保的健康告知。

短短3條,非常簡單。2年內住院、手術或連續服藥30天以上;是否患過下列疾病或癥狀;是否2年內有過拒保、延期等記錄。根據《保險法》第十六條,對于客戶如實告知義務的定義已經寫得非常清楚:訂立保險合同,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者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的,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換句話說,沒有問到的不用告知,那么3年前、5年前的住院不用告知,體檢檢查出問題,沒有問到這個疾病名稱,或者某些指標異常等等全都不用告知。可以這樣說,好醫保是目前健康告知最寬松的產品。對比同樣是中國人保推出的金醫保,那就嚴格太多了。問題來了,同樣是百萬醫療保險,還是同一家公司,為何健康告知差異如此巨大呢?如果沒有研究過幾百份產品條款,沒有看過大量拒賠的法律文書,是很難搞清楚里面的門道的。這里的核心是:是否如實告知,只影響到保險公司在兩年內是否有權解除合同。而那些既往癥,你告知不告知的,都永遠賠不到。很簡單,之前有病史,但健康告知里沒有問到,我們就算買了保險,事后出險照樣不賠。

比如好醫保6年版的條款,我給大家解釋一下。第一句話的意思,如果是故意沒有告知,且這個問題很重要,告知的話有可能通不過,保險公司直接先解除合同,先和你撇清關系。第二句話的意思,如果故意不如實告知,那么之前的事故不賠,而且錢也不退。總結一下,想故意騙保沒門,而且你交的錢還會打水漂。第三句話留了情面,如果是過失,比如忘記了前兩年身體有異常,那么不賠,但還是把錢退給客戶。這幾條其實是抄的《保險法》第十六條,好醫保的健康告知寬松,關鍵靠的是既往癥。

這是我見過比較厲害的,去理論或舉證都比較麻煩。所以哪怕好醫保健康告知問的很少,他的風險其實也大不到哪兒去。到時候以既往癥先拒賠,此時的我們身患疾病,又不懂保險、法律等專業知識,是很被動的。去投訴也要拿出依據,對普通人成本更高。說這么多,目的不是說好在醫保差,我也買了好醫保,但我是吃這碗飯的,確實可以不用人來服務,只需要提供產品就行。但對普通人來說不一定適合。我做了這么多年保險,總覺得自己跟新人一樣,其實就是懼怕這行,不僅產品多,條款復雜,里面的門道也多,需要不斷地學習積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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