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90年12月20日清晨,黑龍江某派出所民警被發現命喪水泡內,令人震驚的是,其身上配備的手槍和子彈竟不翼而飛!槍支作為一種具有強大殺傷力的武器,非法獲取槍支不僅會對公共安全造成嚴重威脅,還可能引發一系列暴力犯罪事件。在之后的兩年內,黑龍江各地陸續發生了多起獵槍等武器被盜被搶的事件,社會治安一度陷入緊張氛圍。最終在1995年1月28日,發生了一起重大搶劫案,導致11人死亡,這起案件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也給當地居民帶來了極大的恐慌。
派出所民警槍支被搶
1990年12月20日,黑龍江省鶴崗市選煤廠附近的水泡內發現了一具男尸,經調查發現此人正是派出所指導員高連國。在勘察現場時,發現其身上配備的54式手槍和6發子彈都不翼而飛。
警方懷疑是仇殺,調查了高連國周圍的所有人際關系,發現并沒有什么進展,不得不把視線放在了搶槍仇人的方向上,但一直沒有任何頭緒。
沒過幾天,1991年初鶴崗市向陽區小金鶴儲蓄所發生了一起搶劫案,警方在現場竟然提取到了高連國的配槍發射出的子彈。警方根據現場目擊者提供的線索,傳喚了孫海波和田園到公安局進行訊問。
但因證據不足,不得不釋放二人,而案件到此也陷入了僵局,在一年多的時間里都沒有任何進展。
正在這時,1992年2月1日鶴崗區派出所的民警和他的兒子被發現死在家中,勘察現場后發現家中雖然有被翻動的跡象,但是財物沒有任何損失。警方懷疑犯罪嫌疑人的目標是配槍,但不巧的是那天這位民警并沒有把配槍帶回來,導致犯罪嫌疑人無功而返。
在此后的兩個多月內,又有兩起槍械被盜的事件。那時的鶴崗區以及周圍還有大量的民用槍支,被盜的是民用雙管獵槍。這時警方敏銳的感覺到可能與一年多前的搶劫仇殺案有關,懷疑是有不法分子在為一個大行動做準備。
“1·28”特大持槍搶劫案
1995年1月28日晚,鶴崗市公安局接到一起報案,南山煤礦發生了一起慘烈的武裝搶劫大案!
當天晚上7點鐘左右,有“兩男兩女”突然闖入南山煤礦大門,開槍瘋狂掃射,見人就打,隨后這4名歹徒與在煤礦廠值班的經警(礦方配備的經濟民警)交上了火。值班室被燃燒,小倉庫處發生爆炸,現場極其慘烈。
據調查,現場有幾名幸存者,南山礦保衛科科長孟道生,經警(礦方的經濟民警)張國民和陳學禮帶著存放93萬元工資款的帆布包,幾人躲在小倉庫里才逃過一劫。
民警共在現場清理出10具煤礦工作人員尸體,1具11歲男童尸體,還有一名傷員被送醫。在現場還檢查出不少7.62毫米手槍和7.62毫米步槍的彈殼,查驗后得知都是經警與這四名歹徒交火時自己手里的武器留下的,也就是說歹徒射出的彈殼都在撤離時帶走了!
雖然幸存者稱搶劫的是“兩男兩女”,但1月31日時,有群眾報案稱在案發地附近撿到兩頂披肩長發的假發,警方由此判斷所謂的“兩男兩女”的嫌犯其實是四名年輕男子。
1月31日由省公安廳刑偵處正處級協理員黃貴福、刑事技術處副處長王克力、刑偵處大案科科長孟昭成等10人組成“1·28搶劫案”專案組,專門負責偵破此案。
沒過多久,在遇難者家屬認領尸體時發現了一起怪事,有一具尸體怎么也對不上號,他既不是煤礦的工作人員,也未曾出現在煤礦內過。
民警進一步調查發現,這具尸體右臉腮有現場經警遺失的槍械發射出的彈道,懷疑此人是作案的犯罪分子中的一員。順著這個線索在尸體的口腔內發現一顆假牙,又發現一個類似龍形的紋身。
也正是通過這個紋身查到了已經死去的田園身上,順藤摸瓜將孫海波、白文宇和田宇列入重大嫌疑人名單內,2月16日圍捕幾人后拒不交待。2月25日根據其親屬交待的已經死去的田園和田宇租賃的地方搜索到大量槍支,將證物照片擺在面前,幾人才交待了犯罪事實。
自此,這件涉時四年多的大案才算偵破。自1990年12月19日到1995年1月28日之前,7次作案,殘害15條人命。
根據《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第二百三十二條和第二百六十三條規定,非法持有大量槍支及彈藥,并且情節非常嚴重的應當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刑罰;搶劫公私財物的致人重傷或死亡的應當十年以上、無期或死刑;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應當無期徒行或死刑。
本案中的三人犯下如此滔天罪行,最終在1995年3月11日上午,法院以持槍搶劫罪、故意殺人罪等罪名宣判孫海波、白文宇和田宇死刑,并在當天將三人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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