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汪德海,男,原先在泰安市煤氣公司工作過,由于他不正規(guī)工作,被煤氣公司除名。一開始他在泰安做些“生意”,但由于不善于經(jīng)營,混不下去的汪德海于是想干大生意,遠到深圳“闖天下”。
但他終究不是“創(chuàng)業(yè)”的料,因此在深圳也越發(fā)混不下去,正在山窮水盡之時,老家來的一個人成了他的救命稻草。
此人是泰安市泰山區(qū)人大主任柴傳梓。
為了重新回到泰安打開局面,汪德海決定在柴傳梓身上打開缺口,取得他的信任。
他安排柴傳梓住進深圳帝豪大酒店,白天陪柴傳梓到處游覽,晚上又讓柴傳梓到歌舞廳去,一切費用都是汪德海包下來。
汪德海這個人巧舌如簧,海闊天空,他吹噓自己在深圳辦了什么實業(yè)公司,幾年下來賺了不少錢。
但實際上,他手里并沒有多少錢。
有一天,汪德海特意買了一條金項鏈,價值1300元,一枚金戒指,價值558元,來到柴傳梓的房間,對他說:“我給您買了點小東西,不成敬意,就當一個見面禮吧!”
柴傳梓疑惑地說:“這么貴的東西,買這個干什么?”
說話之間他就收下了。
汪德海見柴傳梓這樣,更加堅定了用糖衣炮彈攻下這個堡壘的決心。因此柴傳梓在深圳、廣州期間,汪德海為他花費了上萬元。
對于汪德海的招待,柴傳梓非常感激,見他出手大方,自然對他深信不疑。因此,當汪德海向柴傳梓流露出要掛靠在他名下在泰安辦個實業(yè)公司時,柴傳梓當即表示贊同。于是第四天,汪德海就陪同柴傳梓回了泰安。
就這樣,汪德海這個無業(yè)游民,用一條金項鏈和金戒指,以及廉價的諛言,騙取了柴傳梓的信任。
汪德海搖身一變,就成了“實業(yè)公司”的總經(jīng)理。
這為他從事詐騙活動披上了“皇帝的外衣”。
汪德海當上“實業(yè)公司”總經(jīng)理后,他還是不滿足,光認識一個柴傳梓顯然不行,應(yīng)該認識更多在泰安管事的人。功夫不負有心人,于是在他的金錢作用下,泰安交警支隊的李惠民、尹克爭等人,都與汪德海打得火熱。他們利用手中的關(guān)系為汪德海的“公司”提供方便。汪德海當然忘不了他們的“照顧”,因此多次進行“回報”,先后向柴傳梓行賄7次,價值7.5萬多元。
“多行不義必自斃”。
1994年7月,隨著汪德海詐騙案發(fā),柴傳梓、李惠民、尹克爭等人也隨著他們的狐朋狗友們倒了霉。
柴傳梓、尹克爭等人被逮捕,他們不僅交代了與詐騙犯汪德海的犯罪事實,還交代了以下問題:
1992年至1994年,柴傳梓先后向原泰安市委副書記孫慶祥行賄2000元人民幣,尹克爭向?qū)O慶祥行賄1000元人民幣,送微波爐2臺、金項鏈1條、家具1套、彩電1臺、錄像機1臺、電冰箱1臺、洗衣機1臺,總價值約2.3萬余元。
1992年5月至1994年12月,尹克爭又送給泰安市原秘書長盧效玉價值3000元的微波爐1臺。
李惠民送給盧效玉人民幣1萬元。
1991年5月至1994年4月,李惠民送給原泰安市副市長胥立民美金2000元,人民幣4000元,彩電1臺、微波爐1臺,夏普攝像機1臺。
當柴傳梓、李惠民、尹克爭等人供出上述問題后,立即引起中央以及山東省的高度重視,中央紀委、最高人民檢察院,山東省對查處此案給予了大力支持和幫助。中央紀委副書記王德瑛,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趙登舉親自指導(dǎo)辦理此案。經(jīng)過幾個月緊張而艱苦的偵查工作,終于查清了這群“碩鼠”的違法犯罪事實。1995年1月到3月,孫慶祥、盧效玉、胥立民被依法逮捕。
拔出蘿卜帶出泥,胡建學(xué)的貪污受賄問題也逐漸浮出水面……
02
孫慶祥、盧效玉、胥立民被依法逮捕后,泰安的百姓奔走相告,但人們對他們的犯罪事實并不清楚。當他們來到泰安時,老百姓心里只有一個樸素的想法:希望他們能帶領(lǐng)大家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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