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東廠、西廠和錦衣衛,在歷史長河中頗具神秘色彩,很多人好奇它們之間的區別。這三大特殊機構,皆是明朝加強中央集權的產物,卻有著不同的職責和特點。錦衣衛由明太祖朱元璋設立,主要負責皇帝儀仗和侍衛工作,同時承擔偵察、逮捕、審問等任務,有自己獨立的司法體系。東廠由明成祖朱棣建立,由宦官統領,權力在錦衣衛之上,除監督臣民,還負責監視錦衣衛。西廠則是明憲宗時期短暫設立的機構,其權力更大,偵緝范圍更廣。接下來,我們用一分鐘詳細解讀它們的區別。
東廠、西廠、錦衣衛都成立于明朝,使中央集權達到了巔峰。下面來看一看有什么區別。
一、成立時間區別
錦衣衛:成立于洪武十五年(1382年),明太祖朱元璋裁撤親軍都尉府與儀鸞司,改設錦衣衛。
東廠:成立于永樂十八年(1420年),明成祖朱棣設立東緝事廠(簡稱東廠)。
西廠:成立于成化十三年(1477年),明憲宗朱見深于東廠之外增設西廠。
二、機構首領
錦衣衛:錦衣衛的首領稱為指揮使(或者指揮同知、指揮僉事)。
東廠:東廠的首領稱為東廠掌印太監,也稱廠公或督主,是宦官中僅次于司禮監掌印太監的第二號人物。
西廠:西廠屬于臨時性機構沒有正式官職。
三、職能區別
錦衣衛:建立之初作為皇帝侍衛的軍事機構,掌管刑獄,被賦予巡察緝捕之權,從事偵察、逮捕、審問活動。明成祖將錦衣衛重新恢復后,其職能和影響不斷擴大,不但可以逮捕皇親國戚和文武大臣,還介入軍中,參與搜集軍事情報、策反敵對將領等工作。
東廠:職能是“訪謀逆妖言大奸惡等,與錦衣衛均權勢”。明成祖想知道朝中大臣的一舉一動,便由東廠來完成,同時也為了對錦衣衛的活動有所監督。
西廠:為了加強大內的保衛工作,明憲宗命另一位親信太監汪直從錦衣衛中挑選精干人手,除了負責皇宮的警戒工作外,還要喬裝深入民間,探查百姓的風聞動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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