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則“洛陽中院私設屏蔽器,知法犯法,抓律師”的消息在網絡上引發軒然大波,輿論一片嘩然。該消息迅速傳播,引發眾多網友關注與討論,不少人質疑法院如此行為有失公正、違背法律準則,且認為官方的解釋存在諸多漏洞。然而,河南洛陽法院及時進行了辟謠。在如今信息傳播迅速且復雜的網絡環境下,這樣的謠言極易誤導公眾,影響司法機關的公信力。究竟事實真相如何?是謠言的惡意編造,還是另有隱情?接下來讓我們深入探究。
近期河南洛陽中級人民法院在律師休息室和衛生間里裝屏蔽器,引起公眾不安,輿論嘩然。
我們看看事情經過。
9月20號,律師曾武在洛陽中院律師休息室期間,拿出手機卻無法使用,且手機無信號。仔細觀察后發現休息室多處安裝了屏蔽器。
這還不算,曾律師去洗手間使期間,發現洗手間也用不了手機,洗手間也被裝了屏蔽器!曾律師一時火起,沒忍住把一個屏蔽器打翻在地。
事后警察先后以破壞財物罪名和擾亂公共秩序罪名把曾律師及其助理拘留了,并以證據保全為由扣留了曾律師手機。
這件事情引起了律師界強烈反彈,一時間輿論嘩然,紛紛指責洛陽中院違規安裝屏蔽器和蓄意報復當事人律師。
事發后,洛陽中院不堪成為輿論中心之壓力,遂于9月23日關閉了屏蔽器。他們就屏蔽器事件給公眾的解釋是:為了維持法庭秩序,防止律師違規偷拍偷錄。
這解釋實在漏洞百出:因為屏蔽信號并不會影響手機的攝像錄音功能。這樣的邏輯能力怎么可以勝任評判是非的法官職位?又怎么能讓群眾信服?
其實洛陽中院屏蔽信號的真實目的是防止律師與外界交流,包括打電話和上網查資料,給律師信息方便設置障礙,這樣的拙劣表演怎么會堂而皇之的登上中院的莊嚴大堂?
最高法對法院使用屏蔽器有嚴格限制,必須經過批準,且只能在特定場合使用。
洛陽中院這么玩,算不算知法犯法?誰來約束公檢法的權力?到底是把權力裝進籠子,還是把當事人裝進籠子?
民間一直流傳著一句話:扯淡的事兒做的很專業,專業的事兒做的很扯淡。對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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