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醫(yī)藥領域,印度仿制藥一直是備受矚目的存在,印度也被稱為仿制藥的天堂,人們不禁好奇印度為何能進行藥品盜版。從政策層面看,印度早在 1970 年就修改了專利法,只對藥品的生產(chǎn)過程授予專利,而非產(chǎn)品本身,這為仿制藥的大規(guī)模生產(chǎn)打開了方便之門。經(jīng)濟因素也起到關鍵作用,印度作為發(fā)展中國家,醫(yī)療需求大但民眾購買力有限,仿制藥以低價優(yōu)勢滿足了這一需求。此外,印度擁有龐大且訓練有素的科研人員隊伍,能快速對原研藥進行反向工程,進而實現(xiàn)仿制。這些因素共同造就了印度仿制藥的繁榮。
我們都還記得:在電影《我不是藥神》中,中國的白血病患者買不起正版的西方抗癌藥,但是發(fā)現(xiàn)印度有個盜版的仿制藥,配方,療效,一模一樣,價格是正版的十分之一,于是,中國那些經(jīng)濟實力不足的白血病患者,去買那個印度仿制藥。
電影《我不是藥神》中,徐崢到印度買仿制藥
事實上,在我們的真實世界里,還真有此事。印度,就是全球聞名的仿制藥大國,是盜版藥的天堂。
基本上你從西方世界可以看到的昂貴的正版藥物,在印度都可以用10%左右的價錢買到盜版的,但這個印度的仿制藥,雖說是盜版,可是配方、療效,和正版幾乎沒有區(qū)別。
這是真的。直至今天,印度仍然是一個盜版藥品大國,仿制藥物的天堂。西方國家的制藥企業(yè),恨死了印度,但又拿它沒辦法,因為印度是一個主權國家,你除非舉國動員,出兵攻打印度,武力強迫它修改專利法,否則,你真拿它沒辦法。
印度是仿制藥的天堂,被稱為世界藥房,幾乎所有的貴價藥,在印度都可以找到翻版
那么這就有趣了:印度作為一個現(xiàn)代國家,為什么要放下自己的臉皮,公開仿制人家西方的藥品呢?為什么要盜版人家的藥物專利呢?
事情的來龍去脈,是這樣的:
印度在1947年獨立之后,曾經(jīng)一度遵照國際通行的準則,保護發(fā)明創(chuàng)造,保護專利,對于藥品的發(fā)明專利,也是保護的。
但是,早期的時候,印度發(fā)現(xiàn)了問題:那些西方國家的制藥大廠,研發(fā)一種新藥,它的成本非常高,所以,一旦新藥研發(fā)成功,獲取發(fā)明專利,那么,藥廠為了迅速回本,就會利用自己的專利壟斷地位,把藥價提得很高很高。
當然了,人家藥廠這樣做,如果從純粹的市場經(jīng)濟理論來說,似乎沒有問題,無可厚非,藥是人家辛辛苦苦研制出來的,嫌貴,你可以不買啊,有本事,你自己去研制新藥呀。
從道理上來說,這個邏輯,似乎并沒有問題。
可是,印度早年在實際操作中,遭遇了一個很大的困難,那就是:印度是窮國,人民太窮了,那些西方大藥廠的抗癌藥什么的,太貴了,印度人,真的買不起啊。
所以在早年,許多印度的重癥病人,就是因為沒有錢購買正版的西方藥,所以,一直在病床上痛苦掙扎,直至死亡。
印度是個窮國,許多病人買不起西方正版藥,印度政府在救人和道德之間,選擇了前者
當年這種事情,反復發(fā)生,發(fā)生的次數(shù)多了,印度的老百姓就有意見了,大量的陳情書從民間發(fā)到了政府和議會,印度全國各地的議員,也紛紛在立法會上,提出了這么一個質(zhì)疑:
我們的人民沒錢買藥,活活病死
難道我們寧死也要遵守專利法嗎
在全國各界聲勢浩大的反對之下,印度政府,開始沉思。
權衡利弊之后,印度政府決定:救命要緊,專利法,知識產(chǎn)權什么的,我不管了。
于是,在1970 年,印度修訂了《專利法》,規(guī)定:對于食品和藥品,印度政府只授予工藝專利,而不授予產(chǎn)品專利。
這是什么意思呢?
意思是說:你西方人發(fā)明一種新藥,到了我印度的國境之內(nèi),我可以保護你的工藝,但是,我不保護你的配方。
舉個例子,德國人發(fā)明了一種抗癌的新藥,叫做“ABC抗癌片”,那么,對于你這個“ABC抗癌片”的商品名稱、包裝、藥片形狀等等這些,我們印度政府,可以保護,但是,配方我們不保護,也就是說,我們印度人,可以在印度的國境之內(nèi),自由仿制你這個藥,然后,以極其便宜的價格,賣給我們印度本國的國民。
現(xiàn)實生活中,中國病人在印度購買仿制藥
為什么呢?因為我們印度的老百姓太窮了,我們印度的重癥病人,需要活命,所以,我們印度政府,要救助我們的人民。
當時印度對專利法的修訂新聞一出,西方世界輿論嘩然,尤其西方的那些大藥廠,公然指責印度無恥,小偷,劫匪,公然盜竊,公開搶劫,你印度作為一個國家,還要不要一點臉?
印度政府說:我要保護我的人民的生命權,救命是第一位,而至于你罵我是強盜、土匪,I Don’t Care,我不在乎。
然而,再后來,印度面臨加入世界貿(mào)易組織的問題,西方國家要求:你印度不尊重專利法,你沒有資格加入世貿(mào)。
印度頭疼了。咋辦?于是,為了加入世貿(mào),印度被迫修改專利法,同意保護西方藥廠的專利權,但是,印度添加了一條:為了公共利益,印度政府有權強制許可西方的藥品專利。
也就是說,雖然不再公開允許所有人仿制你的藥,但是,我印度政府可以以“公共利益”為由,把你西方藥廠在我印度的專利,強制許可給印度的藥廠投產(chǎn),拯救印度窮人的命。
繞了一圈,總之,結(jié)果沒有很大的改變:印度人有權仿制西方的昂貴藥品,并以低廉的價格,賣給印度國內(nèi)的窮人。
西方國家雖然繼續(xù)和印度爭吵,但是眼看印度保護自己國民生命的意志堅決,到后來也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眼不見為凈,這件事就這樣,不了了之,一直拖到今天,誰也拿它沒辦法。不過,也有人認為,因為印度是世界大藥廠的試藥基地,每年都有印度人因為試藥而死,所以,西方國家默許印度生產(chǎn)仿制藥,是一種“不成文的”、“上不了臺面”的政治交易,關于這個傳說,由于沒有文件可以考證,外界可能就無法核實真?zhèn)瘟恕?/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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