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地下捐精亂象叢生,令人觸目驚心。所謂的“地下捐獻精子群號”在網絡暗處悄然流傳,其中的混亂程度超乎想象。有女記者深入調查,竟被約到賓館進行所謂的“捐精”。捐精者甚至聲稱,直接讓女方懷孕只需800元。這種地下捐精行為嚴重缺乏監管,不僅無法保障精子質量和受捐者的健康,還可能引發一系列倫理道德和法律問題。它打破了正常的生殖秩序,使女性面臨身體和心理的雙重風險,也對社會公序良俗造成了極大的沖擊。


?——【·案例摘要·】——?
“可以通過針管注射,我們已經將精子放進入了,價格只需要1萬元。還有一種‘便宜的’只需要800,就是通過直接發生關系來得到對方的精子,這樣直接面交還能看到捐精者的長相,更有保障。”
地下捐精亂象頻發,女記者為探求事實真相潛伏進“捐精群”,沒想到見面后老板竟說出此話,還聲稱自己不是為了賺錢而是為了幫助他人,甚至見面地點直接約至賓館。
真相究竟如何?

經網友爆料,由于我國不孕不育人口占比高達12%,許多夫妻便想著通過“借種受孕”的方式來得到屬于自己的孩子。
但醫院精子庫數量年年堪憂,因此誕生了一個灰色產業鏈——地下捐精。
有“地下捐精”組織者聲稱:我們做這一行業本來就不賺錢,費盡心思地找優質精子提供者。
為的就是幫助他人,讓那些不孕不育、老年失子想再要一個孩子的夫妻們能夠擁有自己的娃娃。

事情真相果真如捐精組織者所說全然是為了他人考慮嗎?其中是否存在隱情?
帶著這些疑問,記者打算化身“求精者”,親自到“地下捐精”場所一探究竟,揭露“捐精產業鏈”背后不為人知的秘密。
深入“地下捐精群”內部
通過網絡搜索,記者發現了數百個以“捐捐”“捐米青”等字眼命名的QQ群。記者隨機加了幾個群,發現群內活躍人數眾多。
與想象中捐精者難求的畫面不一樣,群內的捐精者都在想方設法地推銷自己。

“身體健壯,育有一兒一女,有事業單位”“本科,職稱副高,身高173cm,已婚生子,兒子聰明帥氣,另送生子秘訣”“無吸煙喝酒史,愛好體育鍛煉,年齡27歲”……
類似的消息一條隔一條的推送,每幾分鐘就有人發送自我推薦。記者在群內發布了自己的目的:求精。
不到幾分鐘,就提示有人加記者好友,點進去一看,是一個自稱醫生的人,說能幫記者如愿以償。
醫生?難道真的是自己想錯了,這其實是個醫療手續齊全的正規行業?
帶著種種疑問,記者通過了這名“醫生”的好友。

沒想到,“醫生”上來便問了一些專業問題,諸如白帶情況如何,月經時間,之前有沒有到醫院查過不孕原因等等。
然而話不過三,這名“醫生”便暴露了自己的真實目的:賣精。
“醫生”告訴記者,關于費用等具體問題可以見面詳談,網上怕有被禁風險。
緊接著,“醫生”和記者約好了見面的時間和地點,并且還“貼心”地囑咐記者最好一個人來,否則怕他老公受不了。
沒想到,當在男同事的陪伴下來到約定地點后,記者才發現這竟正對賓館!

大約二十多分鐘后,一個頭戴鴨舌帽、體型略顯臃腫的中年男人才朝記者這邊走了過來。
簡單交流后,記者便確認這就是在網上和他聊捐精一事的“醫生”。
探訪地下捐精灰色產業,揭露行業內幕
“醫院的捐精要花好幾萬塊,而且成功率最多只有15%左右,還不能保證精子的質量。
我們這可以針管注射,精子提前注入到針管里,一次只要一萬就行。你要嫌貴,還有更便宜的。”

“噢?更便宜的是什么樣的?”
“更便宜的只要800塊,就是直接接受捐精,省去了針管注射這一環節。你要是想要這個,我可以帶你看看。”
“醫生”向記者提出了800一次捐精的建議,并提出要帶記者去看看捐精的實際地址。
記者接收后,“醫生”便向其提供了一個地址。
出人意料的是,“醫生”給的地址就在附近的一家賓館內。在此,記者再次見到了這名“醫生”。
這次,“醫生”終于對記者說出了800一次捐精的實質:

“我們800一次的是直接捐精,也就是說你挑選好人以后你們倆直接發生關系。
這樣不僅操作簡單還省事,可比醫院的要劃算多了,你還可以挑選你喜歡的精子提供者。你要是想,今天就可以。”
聽到此,記者連忙稱自己最近身體不適合,并試探性地詢問自己是否可以先大致看一下捐精場所如何。
在得到同意后,記者便帶著微型攝像機真正深入了這個神秘的地下捐精組織。
不看不知道,一看嚇一跳。

一間間屋子時不時傳來不堪入耳的聲音。與其說這是直接捐精,倒更像是賣淫嫖娼,只不過賣淫者都是男性!
說什么直接捐精,不過是找個由頭騙錢罷了。
那些所謂的組織者才不管精子提供者有沒有傳染病什么的,他們只知道以直接發生性關系的方法來捐精簡單又省事,來錢快!
地下捐精亂象頻發早也不是一日兩日,此次記者暗訪查到的只能算是九牛一毛。
更甚者,有直接借助“捐精”由頭行賣淫嫖娼之實不在少數!之所以長久不衰,還不是因為打擊力度不夠、行業利潤極高。

由于組織的隱秘性和分散性,即使報警處理也難以完全控制。且不說騙錢,連最起碼的衛生安全都難以保證。
萬一混進艾滋病攜帶者,對整個社會秩序帶來的破壞性都無法估量。
而記者所能做的,只能是將這一不見天日的灰色產業鏈曝光在大眾的視野之下。
讓那些帶有僥幸心理的人們認清現實,從自身、源頭斷絕行業持續發展下去的可能。

?——【·以案釋法·】——?
自視頻經媒體曝光在大眾視野后,網友們對此眾說紛紜。

對于捐精者的說辭,有網友怒不可遏地指出:把賣淫嫖娼竟然說的這么清新脫俗,這么違背倫理道德的事竟然也做得出來。
但也有少數網友認為沒必要這么大動肝火,認為捐精者提出的只是建議,采納與否全靠自己,若自己本沒有這般想法,外界的因素又怎會影響如此之大呢?
暫且拋開輿論的道德譴責不說,“地下捐精”于法律而言真的合法嗎?其中帶來的危害又有哪些呢?下面讓我們一起來分析一下:
1、“地下捐精”行為性質如何?到底合不合法?根據《民法典》第八條規定,民事主體無論從事何種民事活動,均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由于法律并沒有明確規定,“地下捐精”現仍處于灰色地帶。
但《民法典》在總則中明確規定了從事民事活動不可違反公序良俗的原則,那是否可以用“公序良俗”原則來推斷其違法呢?
要解決這一問題,首先我們就要對何為“公序良俗”以及“公序良俗”的大致范圍有一個簡單了解。
自《民法典》明文確立“公序良俗”原則以來,不少學者對此從各方面都進行了不同角度的詳細分析。
有學者經過考察得出結論,認為公序良俗入法的來源是各地的習慣法,是普通群眾價值取向的體現。

就像訂婚,我國法律并未對違反婚約應承擔何種責任作出明確規定,但事實上,在大眾的心中,訂婚違約,違約方返還曾給付的彩禮錢和以結婚為目的購買的貴重物品是理所應當的。
若僅因法律條文未明確規定“違反婚約者應承擔彩禮及貴重物品返還”而不受理此類案件.
那么未來人們基于唯恐“人財兩空”的心理就更不敢隨意談戀愛、結婚了,我國人口比例失衡也會越來越嚴重。
既然可以以公序良俗原則作為法律判斷的依據,那么他的范圍到底如何劃定呢?究竟應該如何認定所涉事件是否違反公序良俗呢?

公序良俗,展開來講就是公共秩序和善良風俗。但這兩個概念范疇都過于模糊,法官若沒有一定的判斷標準,很可能會出現主觀臆斷、甚至“和稀泥”的現象。
根據文獻的搜查,關于公序良俗范圍上的把握,大致可以從以下兩方面出發:
第一,公序良俗應當以社會大眾(或至少某個地域公眾群體)的共同心理取向為標準,即以當地群眾經過長久的實踐經驗形成、并為當地或某一特定區域人民所公認的共識為判斷標準。
第二,以當代世界民主法治共同價值為判斷標準,不違背當代民主、法治、人權的根本原則,嚴格遵守法律原則、規則。

具體到本案,“地下捐精”對于普通人民群眾來說是沖擊了其內心經久建立起來的社會價值觀,更是違背倫理道德的做法。
僅就倫常來講,“地下捐精”和“借腹生子”對群眾的沖擊力不相上下。
“地下”二字,表明了該行為無法在明面上進行,而背后的原因便是違背了當今社會的價值取向,因而不能被廣大民眾認可。
前述提及,大眾的共同心理價值取向是判斷是否應該使用公序良俗的重要方法。

“地下捐精”既不能被大眾認可,就已經表明了其本身是與大眾共同心理價值取向相悖的。
所以“地下捐精”猶如曾鬧得沸沸揚揚的“代孕”,雖法律未明文禁止,但違背我國公序良俗,依舊是違法行為。
2、作為受捐精者,一心只為求子,還會受到法律的懲罰嗎?上述已經討論了“地下捐精”的違法性。
但又會有人問,我不懂法,我只是想要個屬于自己的孩子,給錢辦事不是天經地義的嗎?我難道也違法了嗎?

就像打架,雙方都參與的才叫打架,而正是因為雙方都參與,所以并沒有一方是無辜的,每一方都是加害者和受害者。
“地下捐精”之所以能夠如此猖獗、肆無忌憚的發展,其中任何一方都“功不可沒”。
試想,若所有人都明白要通過醫院這一正規途徑來“借精生子”,“地下捐精”的買家市場便不復存在。
而缺失了買家的行業根本無利潤可言,又怎會有賣家愿意做這無利可圖的生意呢?

雖然“接受捐精”者自認為只是花錢買精、你情我愿,但已經是跨越了法律允許的邊界。
就像拐賣兒童案件中買家和賣家都是犯罪嫌疑人一樣,在“地下捐精”的行為中,買賣雙方的行為均為違法。
現有醫療技術已經能絕大部分治療不育不孕病癥,而且醫院也有正規的精子庫。
對于那些渴求擁有自己孩子的父母,應時刻牢記法律這一底線,擦亮眼睛,走正規途徑,萬不可被一些花言巧語蒙蔽眼睛、致使后悔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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