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文中,字詞含義往往需要仔細(xì)推敲。“余聞之也久”出自北宋文學(xué)家王安石的《傷仲永》,這里的“之”是一個常見的文言虛詞。它在句中通常指代前文提到的仲永的相關(guān)事跡。探究“之”的含義,不僅能幫助我們準(zhǔn)確理解這一語句,更能深入體會古人用詞的精妙,進(jìn)而感受《傷仲永》所蘊含的深刻道理。
1、“余聞之也久”的“之”是一個指示代詞,表示“這件事”的意思。這句話的意思就是說:我聽說這件事很久了。
2、原文:金溪民方仲永,世隸耕。仲永生五年,未嘗識書具,忽啼求之。父異焉,借旁近與之,即書詩四句,并自為其名。其詩以養(yǎng)父母、收族為意,傳一鄉(xiāng)秀才觀之。自是指物作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或以錢幣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huán)謁于邑人,不使學(xué)。余聞之也久。明道中,從先人還家,于舅家見之,十二三矣。令作詩,不能稱前時之聞。又七年,還自揚州,復(fù)到舅家問焉,曰“泯然眾人矣。”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賢于材人遠(yuǎn)矣。卒之為眾人,則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賢也,不受之人,且為眾人;今夫不受之天,固眾人,又不受之人,得為眾人而已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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