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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文言文學習中,字詞含義的理解十分關鍵。“余聞之也久”這句出自《傷仲永》的話,其中“之”字的意思常常令人困惑。在古文中,“之”的用法多樣,有作助詞、代詞等不同情況。探究“余聞之也久”里“之”的具體意思,不僅有助于我們準確把握這句古文的含義,更能加深對文言文語法和用詞規律的認識,下面就來深入分析。
1、“余聞之也久”的“之”是一個指示代詞,表示“這件事”的意思。這句話的意思就是說:我聽說這件事很久了。
2、原文:金溪民方仲永,世隸耕。仲永生五年,未嘗識書具,忽啼求之。父異焉,借旁近與之,即書詩四句,并自為其名。其詩以養父母、收族為意,傳一鄉秀才觀之。自是指物作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或以錢幣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于邑人,不使學。余聞之也久。明道中,從先人還家,于舅家見之,十二三矣。令作詩,不能稱前時之聞。又七年,還自揚州,復到舅家問焉,曰“泯然眾人矣。”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賢于材人遠矣。卒之為眾人,則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賢也,不受之人,且為眾人;今夫不受之天,固眾人,又不受之人,得為眾人而已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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