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防汛工作中,防汛應急響應等級的劃分至關重要。防汛應急響應IV級是相對較低的一級響應。當面臨一定程度的汛情威脅,如可能出現局部地區的輕度洪澇、中小河流出現一定水位上漲等情況時,就可能啟動這一等級響應。它代表著相關部門已開始密切關注汛情動態,會采取相應措施如加強監測、做好應急物資準備等,以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1、防汛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和特別重大(Ⅰ級)四級。
2、當出現一般(Ⅳ級)事件時,由市防指副指揮決定啟動Ⅳ級應急響應,實施Ⅳ級應急響應行動。
3、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為Ⅳ級響應
(1)數?。▍^、市)同時發生一般洪水;
(2)數?。▍^、市)同時發生輕度干旱;
(3)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現險情;
(4)大中型水庫出現險情;
(5)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同時因旱影響正常供水。
4、Ⅳ級響應行動
(1)國家防總辦公室常務副主任主持會商,作出相應工作安排,加強對汛(旱)情的監視和對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導,并將情況上報國務院并通報國家防總成員單位。
(2)相關流域防汛指揮機構加強汛情、旱情監視,做好洪水預測預報,并將情況及時報國家防總辦公室。
(3)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具體安排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權限調度水利、防洪工程;按照預案采取相應防守措施或組織抗旱;派出專家組赴一線指導防汛抗旱工作;并將防汛抗旱的工作情況上報當地人民政府和國家防總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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