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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討社會結構與發展規律時,“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是一個常被提及的重要論斷。這一經典理論出自何處備受關注。它源自馬克思的相關著作,馬克思在深入研究社會生產關系和經濟現象后,提煉出此觀點。該理論揭示了經濟基礎對政治、法律、文化等上層建筑的決定性作用,在社會學、政治學等諸多領域影響深遠,為我們理解社會運轉提供了關鍵視角。
1、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出自1843年馬克思在《黑格爾法哲學批判》中提出。
2、1843年馬克思在《黑格爾法哲學批判》中,提出不是國家決定市民社會,而是市民社會決定國家的命題,這是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筑理論的胚芽。這里的“市民社會”主要指現實的經濟生活。
3、隨著馬克思對資本主義社會的研究和對資產階級古典經濟學的分析批判,在1844年他和恩格斯合著的《圣家族》中,市民社會概念進一步具體化了,已接近于“生產關系”概念。在1845~1846年他們合寫的標志歷史唯物主義創立的《德意志意識形態》中,形成了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筑的概念,明確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