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會快速發展、人口流動不斷加劇的當下,婚姻登記相關政策的便利性愈發受到關注。“婚姻登記跨省通辦一定是常住人口嗎”這一問題熱度漸漲。婚姻登記跨省通辦政策旨在為群眾提供更便捷的婚姻登記服務,讓異地生活的人們辦理婚姻登記不再那么繁瑣。但關于是否只有常住人口才適用該政策存在諸多疑問。明確這一問題,能夠幫助有需求的人們正確理解婚姻登記跨省通辦的適用人群范圍,少走彎路,同時也有助于政策的有效推行和普及。接下來,讓我們深入探究婚姻登記跨省通辦對于常住人口的要求。
結婚證因是證明婚姻有效的物件,別看一張只有6塊錢,但是辦理的手續卻很繁瑣,像之前更是要求結婚雙方回到一方戶口所在地進行辦理,不過近期一個婚姻登記跨省通辦的規定解決了大家來回奔波的問題,那么婚姻登記跨省通辦一定是該地常住人口嗎?答案都在這了。
婚姻登記跨省通辦一低要是本地的常住人口,此外在辦理登記的時候不僅需要提供身份證、戶口本等證件,還需要提供一方居住證。比如,男方的戶籍在甘肅、女方的戶籍在青海,他們中的一方或雙方長期在廣州工作生活,只需要提供居住證,便可以選擇在廣州市進行婚姻登記。
就相關消息來看婚姻登記跨省通辦將于6月份候實施,而且在試點地區辦理婚姻登記的戶籍人口,辦理方式與試點前完全一致。在試點地區辦理婚姻登記的非戶籍常住人口,除按照《婚姻登記條例》的要求提交身份證、戶口簿等證件外,還需要提交一方當事人在婚姻登記辦理地的有效居住證,而且必須是雙方當事人親自到現場辦理,不能其他人代勞。
1、雙方辦理的地點必須是一人的經常居住地
2、辦理登記的時候除了身份證、戶口本還需要居住證
3、辦理前可以提前預約,但是一定要本人到現場才會給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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