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今職場,工資待遇是每位勞動者關注的焦點,其中扣除社保后工資低于最低標準這一情況引發了廣泛的討論與疑問。勞動者辛勤工作,期望獲得合理的報酬來保障生活,而社保作為重要的社會保障機制,從工資中扣除本是為未來增添保障。然而,當扣除社保后工資竟低于當地最低標準時,這不禁讓人疑惑其合法性。這不僅關系到勞動者當下的切身利益,也影響著他們對勞動權益的認知和保障。那么,扣除社保后工資低于最低標準究竟合不合法呢?接下來,我們將深入剖析相關法律法規,為大家揭開謎團。
月工資最低標準也就是用人單位在法定工作時間或者合同約定工作時間,支付給勞動者的最低勞動報酬,避免了某些單位一味壓低員工工資的情況。不過對很多人來說,也很注意社保繳費的問題,因為每個月都是由單位從工資中扣除個人部分繳納的,這樣實際到手的工資其實還要再少一些的。那么扣了社保后工資低于最低標準是不是企業違法了呢?
這種情況是可以的。最低標準工資中包含五險一金中個人繳納的部分,所以扣除這部分錢之后到手的工資低于最低工資標準也是合理的。不過為更好地保護勞動者權益,也有不少省市出臺規定,最低工資不包括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養老、醫療、失業)和住房公積金,這個就需要去了解當地的政策了。但如果單位把單位繳納的社保部分也算在最低標準里一起扣了,這種情況就不合法了,可以找勞動部門投訴。
是的。但要注意,最低工資范圍扣除的是個人繳納社保部分,不包括公司應繳納的社保部分。
根據《最低工資規定》第六條,確定和調整每月最低工資標準時,要參考當地職工及其家屬的最低生活費、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多個因素。所以理論上,個人繳納的社保部分包含在最低工資。但也有省市要求,扣除社保費用后,用人單位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這個同樣要去了解具體的政策。
一般是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組織、確定的。最低工資標準一般設置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兩種。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勞動。最低工資標準應每兩到三年調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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