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離婚是一個復雜且會引發諸多問題的事件,其中房產分割與處理尤為關鍵。不少夫妻在離婚后,出于對孩子未來的考慮,會選擇將房產過戶給孩子。然而,一個讓許多人困惑的問題隨之而來:離婚后房產過戶給孩子還用公證嗎?這個問題的答案并非簡單的“是”或“否”,它涉及到法律規定、實際操作流程以及不同地區的政策差異等多方面因素。接下來,我們將深入剖析這個問題,為大家清晰解答離婚后房產過戶給孩子是否需要公證,幫助大家了解其中的關鍵要點和注意事項。
離婚后房產是比較難以解決的問題,但如果離婚協議上有寫清楚房子給孩子的話,這都不是什么問題。那么,離婚后房產過戶給孩子還用公證嗎?離婚時小產權房屋能分割嗎?一起來看看趣丁網帶來的介紹吧!
既然離婚時約定房產給孩子,那么該協議就是有效的,不需要再進行公證。如果有一方不履行該協議,那么孩子可以向法院起訴不履行的一方協助辦理過戶手續。
對于婚姻存續期間購置的小產權房屋,法院會根據該小產權房的具體情況以不同的方式處理。
1、對于已被有權機關認定為違法建筑的,不予處理;
2、違法建筑已經程序合法化的,可以對其權歸屬做出處理;
3、對于雖未經準建,但長期存在且未受到處罰的房屋,可以對其使用權歸屬做出處理。
1、在公證處辦理產權公正(有離婚判決書無需辦理),與此同時交付產權公證費。
2、到交易中心辦理轉繪(即日完成)。
3、到房管局辦理免征契稅申請(10個工作日完成)。
4、辦理析產登記手續(7工作日內完成)并繳登記費。
5、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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