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并非是某一個人發明的。在人類探索電的歷程中,眾多科學家都做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早在古希臘時期,人們就發現了摩擦起電現象,但真正對電進行深入研究并取得關鍵突破則經歷了漫長過程。1752年,富蘭克林通過著名的風箏實驗,證明了雷電是一種放電現象。伏特在1800年發明了伏特電堆,為人類提供了穩定的直流電。之后,法拉第發現電磁感應現象,開啟了電力時代的大門。所以,電的發現與應用是不同時代眾多科學家智慧的結晶,很難將電的發明歸功于某一個人,而是無數先驅者不斷探索、研究,逐步推動了電的相關理論與應用的發展。
1、電是被美國的科學家富蘭克林發明的。
2、1732年,美國的科學家富蘭克林(BenjaminFranklin,1706~1790)認為電是一種沒有重量的流體,存在于所有物體中。當物體得到比正常份量多的電就稱為帶正電;若少于正常份量,就被稱為帶負電,所謂“放電”就是正電流向負電的過程(人為規定的),這個理論并不完全正確,但是正電、負電兩種名稱則被保留下來。此時期有關“電”的觀念是物質上的主張。
3、1752年,富蘭克林提出了風箏實驗(。其他科學家在實驗中,將系上鑰匙的風箏用金屬線放到云層中,被雨淋濕的金屬線將空中的閃電引到手指與鑰匙之間,證明了空中的閃電與地面上的電是同一回事。后來他根據這個原理,發明了避雷針。
4、富蘭克林讓別人做了多次實驗,進一步揭示了電的性質,并提出了電流這一術語。富蘭克林對電學的另一重大貢獻,就是通過設計1752年著名的風箏實驗,“捕捉天電”,證明天空的閃電和地面上的電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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