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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土地資源管理領域,土地閑置費是一個備受關注的概念。對于許多人來說,或許并不清楚什么是土地閑置費。簡單來講,土地閑置費是政府為了促進土地合理利用、提高土地使用效率而設立的一項費用。當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后,在規定的期限內未動工開發建設,造成土地閑置時,就需要按照相關規定繳納土地閑置費。它是一種經濟調控手段,旨在避免土地資源的浪費,保障土地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接下來我們就深入了解其具體細節。
1、土地閑置費是指在城市規劃區范圍內,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閑置一年以上的閑置土地需要交納的一種費用。
2、在城市規劃區范圍內,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閑置一年以上按出讓金的20%以下征收土地閑置費。
3、已經辦理審批手續的非農業建設占用耕地,一年以上未動工建設的,按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征收土地閑置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