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其昌畫像
董其昌于萬歷三十四年(1606)從湖廣提學副使任上罷官回松江賦閑。居鄉期間,他橫行地方,欺壓善良,搶奪男女,貪婪殘暴本性暴露無遺。董其昌雖老,依舊好色,在家中招致方士專攻房中術,甚至淫童女以采陰補陽。他的三個兒子中,以次子董祖常最為惡劣。這個不學無術的紈绔子弟,四處網羅地痞充當打手,到處尋釁滋事。董氏父子的種種惡行早已引起當地士紳和百姓的不滿,只是敢怒不敢言罷了。
萬歷四十三年(1615)八月,董祖常看上了松江府學生員陸紹芳家的使女綠英。一天夜里二更時分,董祖常指使家奴陳明勾結 200 余人闖入陸家內室,打散其家人,搶走綠英,并將其家財物搶劫一空。陸紹芳當即上告,引發紛爭。后來在地方士紳的勸解下,陸紹芳強忍怒氣,自秋至春,稱病閉門不出。
消息傳開后,合城人皆義憤填膺。有人作《黑白傳》等書及各種歌謠之腳本,配以管弦之樂,教給市上唱歌的盲人,在全城傳唱。《黑白傳》第一回即“白公子夜打陸家門,黑秀才大鬧龍門里”。董其昌對此十分憤恨,但他如果暫且一忍,后來的事情完全可以避免。然而董其昌又告狀至松江府,要求嚴懲創作之人。可是沒有主名,不知傳奇唱本從何而來,最終只抓到說書人錢二。他口稱《黑白傳》系同城生員范昶所作。
萬歷四十四年(1616)三月初二,黑云壓城,董其昌命奴仆將半百老人范昶抓到董宅,令他與說書人錢二同跪在庭中,由董其昌親自審問。董其昌先與他對質,又逼使其對城隍共同發誓。范昶受此奇辱大憤,堂堂八尺男兒被嚇得像犯人一樣跪在庭中,但面對權勢滔天的董其昌,他除了悲憤和怨恨,別無他法。回到家中后,范昶十天內便含恨離世,留下老母親、妻子和兒女悲慟欲絕。
范昶的妻子龔氏是董其昌的表妹,兒女也是董其昌的族孫。看著丈夫蒙冤而死,范家婆媳三人悲痛欲絕,攜手前往董宅討說法。一路上,她們哭訴著董其昌的惡行,引得路人無不側目。
董其昌得知范家婆媳前來,勃然大怒,下令奴仆將范家婆媳的頭發揪住,并將她們帶到家中。董其昌對范家婆媳拳打腳,然后將范家老母親推入溷廁之中,并將龔氏的衣裙撕得粉碎。
范家婆媳的遭遇讓圍觀者無不憤慨,董其昌的惡行也徹底激起了民憤。鄉紳深知事情后,立即趕往董宅營救。范家親屬、生員張鼐等詣府泣求救援。范昶之子、生員范啟宋背負著家族的奇恥大恨前往蘇州學院告狀。
董其昌意識到事情已經鬧大,他趕到蘇州的學院、按院,企圖為自己辯解并打點關系。
董其昌的四處鉆營使松江民憤沸騰,出現了本文開頭的一幕。松江地方鄉紳尤其是生員群體也頗有免死狐悲之感,自覺地站到范家一邊。三月十三日,婁府事黃朝縉、婁花廳縣事伍之藻回到本衙,因董其昌有言在先,他們沒有采取任何行動,令百姓大失所望。十四日,松江府學、花廳、上海、青浦、金山衛五學學生員為當時已外出告狀的范啟宋向府衙呼吁。十五日又借府學官生員于明倫堂行香之機譴責董氏丑惡。
董其昌書法
就在十五日這一天,百姓們聚集于街道兩旁,喊聲如潮。府縣官生員懼怕民憤難犯,只好下令捉拿董家奴仆陳明,杖責二十五板。但百姓仍聚集不散,自府學至董家門前,道路被堵,人們喊不絕口。
董其昌堂兄董仲孚、董光大等不識時機地散發董氏宅貼,遭百姓用石塊亂打而狼狽逃回。董家見事情危急,就糾集打手百余人守宅。這些打手自恃勇武,在門口耀武揚威,使觀者情緒激昂高漲。
百姓們再也忍不住了,紛紛上前報復,首先拆除董家門前柵欄,防御者將穢水從屋上傾出,百姓亦上屋向內拋擲瓦礫,圍觀者紛紛持石相助,董宅大門道均被打破。鄉人喊道:“陳明太橫行,可先拆其宅院。”于是一人動手,群起響應,數十間軒華精致的內廳被拆毀。
午后眾人暫時散去,至未、申時又聚集,請求點火燒屋,適逢雷雨,百姓怕放火被雨水澆滅而無效,于是暫停。次日,百姓仍聚集向前,加上從上海、青浦、金山等處趕來的報復者,人數更多。到這天傍晚,兩位身手敏捷如猿猴的少年爬上屋頂,用兩卷油蘆席點火,首先點燃董家的門面屋,最初西北風尚弱,火勢很慢,等燒至茶廳時,風力加大,又延及大廳,這時火借風威,回旋繚繞,董宅內無不燃燒殆盡。
有的人奮身投入火中,搶出其桌椅投入火中以助火勢。對董家四鄰都大書“此系某宅屋”于燈竿上,將其高舉,立于屋頂,百姓見火暫不蔓延及他家,則群起幫助救火響應,使火只燒董氏一家。眾人邊拆邊點,數百余間畫棟雕梁、亭臺樓閣、密室精房完全付之一炬。
董其昌作品
河東陳明之家,已被拆毀,這時也一把火燒盡。陳明之妻只不過是一犯奸惡奴之妻,死后卻以百金磚板做成的棺木殮葬,當即被人扛至火中,打破并焚其尸。董其昌家中珍奇古董、金銀珠寶等物被人搶走。他狼狽地逃到蘇州,其妻兒老小也都流離逃竄。
海防請求點兵救火,但怕引起民憤而不敢前往。董其昌三子董祖源富過于其父,其妻出身名門,家財萬貫。宅院初建時僅數十間,后不斷拆毀民居住宅而改造擴建。對未能及時搬遷之小戶,董祖源叫仆人拆其屋瓦,使其既不能蔽日,又不能遮雨。許多窮苦百姓無家可歸。
董祖源建有廳堂房屋 200 余間,樓臺亭閣,高檐入云,粉墻黛青,豪華如宮殿。就在這場大火中,也被人點著,落得個不及半年就化為一片瓦礫。白龍潭書院樓,精巧別致,是董其昌別墅之一,十九日被人焚毀。樓之匾額“抱珠門”三字被擲于水中,眾人皆歡呼:“董其昌直沉水底石!”
坐化庵大堂上有一橫書“大護法堂”,側寫“董其昌書”之匾,百姓見到后,爭搶拿石亂打,堂中勇人奮勇登堂拆下,眾人持刀將其剁碎,稱:“碎剁董其昌了。”府學明倫堂有董其昌書會碑一塊,十五日清晨,天未明就被人拆下打碎。
十七日,有一五十歲左右的人,手持董其昌書寫扇面的折扇在街上閑逛,被人揪住,他爭辯不止,立即遭四五十人圍打,衣衫也被撕破,他只好狼狽逃竄。
董宅院墻有未倒者,人們爭相向上寫些謾罵之語,獨有一老儒題詩于上:
福有胚胎禍有機,誰人識得此中幾。
酒池肉林花顏謝,夢斷鵑啼草色迷。
敵國富來嗔未足,全家破后不知非。
東風好似門前木,依舊雙雙燕子飛。
當董家被拆之后,學臺王以寧毫不手軟,直接向松江府發函,要求嚴厲追究生員對燒搶董宅的責任。在他看來,陸紹芳搶親、五位學生員在府學鳴冤正是禍亂的開始。陸紹芳已經被革除功名,府學教官也受到追責,而五位學生員更是面臨牽連之禍。
松江府的鄉紳們見勢不妙,紛紛出面為陸紹芳和五位學生員辯護。他們將陸董搶親、董其昌凌辱范家及燒拆董宅分為三案,認為燒拆董宅之事是社會上的無賴惡少所為,與學生員無關。同時,鄉紳們指出董宅被搶是董家自取、長期積怨的結果,近因才是范昶之死及董家奴仆的凌辱。
在地方鄉紳們的努力下,應天巡撫最終出面重新定性了董家被拆事件,承認了董氏父子為惡之事,認為拆家是“喜亂小民,乘火燒搶”,要求只查首犯,不再株連打擊學生員和民眾,也不再嚴辦與此案有關的官員。王以寧也因此改變了原來強硬的態度,為案子的最終審結奠定了基調。
案件最終由蘇州、常州、鎮江三府會審,認為董家被拆事件起初緣于士人,最終以百姓哄大而結束,故處罰的原則是既嚴于民,也不能寬于士。最終,學生員陸紹芳仍加黥革,13 位參與講事、傳帖、協投狀的學生員分別被杖革、杖降、杖責;混亂現場的群眾領袖金留、王應等處枷;放火打搶的無賴、打手、地棍等予以嚴懲。
范啟宋之父死于非命,門庭遭辱,與家人情事可原;董其昌宅第被燒,無可追究,被搶家財,法當追回,但已不可能;董祖源房屋被燒搶,暫免深究。就這樣,終審巧妙地避開了“民抄”與“士抄”問題,轟動一時的董家被拆事件終于落下了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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