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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景模擬
“眼看著就要插入,女子突然一個動作,導致江某生殖器官折斷。”
“2009年,河南洛陽市青年宋麗,在被強奸時,因不配合激烈反抗,導致強奸者生殖器官折斷,最后失血過多而亡。”
宋麗案件熱議
洛陽美女被施暴,反抗過程中導致男人受傷,最后流血而亡。
請問,如果女子拒絕強奸,她掙扎激烈的時候,不小心折斷了施暴男子的關鍵器官,男子失血而死。
如果你是法官,你遇到這件案子,你怎么判?
網上熱議
而當時,對這一案件的判決結果,大家整整討論了半年,判決結果是:
女子見死不救,致人死亡,但鑒于女子態度良好,且已獲得被害人親屬諒解,故判女子三年有期徒刑,賠償男子8萬。
這便是大名鼎鼎的“宋麗案”!
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網友熱議
而這一案件,在2009年,被討論的大半年里,網友們也意有所指地,貢獻了一大波熱詞:
“難道我張開雙臂來迎接你嗎”,“不配合強奸致死案”,“不配合強奸也要坐3年牢”,“你必須配合強奸”,“宋麗歷險紀”等等。
先來了解一下“宋麗案”原委,看一看,這樣的判罰對不對?
2009年2月21日22時,在河南洛陽洛虞區關林鎮,25歲的女青年宋麗,剛剛加完夜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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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麗和往常一樣,她獨自一人走在回家路上,沒想到,卻撞見了江某。
而江某,是當地某部門的公務員,當天,他出來和同事們吃燒烤,順便還喝了點小酒。
就在幾人酒足飯飽后,江某拒絕了同事好意,獨自回家。
醉醺醺的江某瞧見了宋麗,也許是酒精作用,江某一時興起,他不顧宋麗掙扎呼救,將其一通暴打拖拽,直接拖進了一片的小樹林里,準備實施侵犯。
情景模擬
而后在荒無人煙的小樹林中,宋麗的掙扎和呼喊,并沒有人理會。
而此時的宋麗已經衣衫不整,她拼命掙扎廝打,就在宋麗陷入絕望時,她只聽見身上的江某,一通狂呼慘叫,隨即癱倒了下去。
飽受驚嚇的宋麗,趁機推開男人,從樹林中逃出直奔家里。
而當時的宋麗
只記得江某,似乎在按住下體慘叫,那時的江某,似乎還沒死。
當時的宋麗,一是受到了驚嚇,她覺得一個小女孩遭遇這種事,有失名聲,這本來就是丑事,所以她也就緩了下神,并未報案。
其次,宋麗雖然25歲了,但她是個本分的姑娘,當時,她摸到身上有血,她一度以為是處女膜破裂導致的。
直到民警查看沿路監控,找到了這個可憐的姑娘,她才知道,江某死了,死因是某器官斷裂,而導致的失血性死亡。
當時網友熱議
而后,宋麗被江某家屬起訴,他們認為,兒子江某雖然有錯,但是他喝醉了酒,他就算按強奸罪論處,也是三年,明明罪不至死!
但是,那時的宋麗明明是清醒的,但由于她的見死不救,沒有及時撥打120,才導致江某失血而死,這算是不是故意殺人!
那請問,如果當時的宋麗不反抗,真的讓江某得逞,那他的三年,能彌補得了小女孩的一生嗎?
請問,如果你是一個小女孩,在遭受侵犯后,你是逃跑還是為對方撥打120呢?
對此,宋麗的律師也提出了上訴,律師表示:當時的宋麗雖然清醒,但是并不知情江某受傷,而且驗尸報告顯示,江某死前服過藥物,不完全確定是失血性死亡。
而最重要的一點是:宋麗掙扎逃跑一系列的行為,其主觀是想自救,而不是致死江某。
而即便這樣,法官還是做出了那樣的判決:
理由是,宋麗作為清醒的行為人,應該在致使江某重要部位折斷時,“預見”江某的死亡,沒有“預見”,雖不構成故意殺人,但存在過失殺人!
這一判決結果,一被挖出,遭到了網友們的口誅筆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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