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備受關注的“老虎”楊福林受審一案引發社會廣泛關注。在長達19年的時間里,楊福林利用職務之便瘋狂斂財超3000萬。這種大肆斂財的行為嚴重違反黨紀國法,給國家和人民帶來了巨大損失。官員本應廉潔奉公、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而楊福林卻背離初心,將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這起案件也再次彰顯了我國堅決打擊腐敗的決心和力度。無論腐敗分子隱藏多深、時間多久,都逃不過法律的制裁。此次審判不僅是對楊福林個人違法犯罪行為的清算,更是對社會公平正義的有力維護。
撰文|余暉 董鑫
在落馬1年多之后,“老虎”楊福林在山東受審。
9月8日,山東省濟南市中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原副司令員,黨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楊福林受賄一案。
這是楊福林落馬之后,首次出現在公眾面前。
幾個細節值得一提。
其一,楊福林落馬前10天還有公開報道。
楊福林,1957年10月出生,今年65歲,曾任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兵團副司令員,2017年4月被免。
2021年7月19日《新疆日報》報道,古爾邦節前夕,自治區領導看望慰問或委托有關部門負責同志看望慰問老領導老同志,楊福林名列被慰問名單。
2021年7月29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官網發布消息,楊福林被查。
2021年12月,楊福林被開除黨籍。
通報中提到,楊福林
違規干預司法活動
;大肆插手工程項目,違規選拔任用干部,
嚴重破壞兵團政治生態
,利用職務便利在
工程承攬、職務晉升、案件協調
等方面為他人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等。
通報還顯示,楊福林“五毒俱全”——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
第二,這是官方首次披露楊福林斂財的時間節點。
濟南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
2001年至2020年,
被告人楊福林利用擔任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六師黨委常委、副師長,兵團農十四師黨委書記、政委、師長,兵團第(農)三師黨委書記、政委、圖木舒克市委書記、兵團副司令員,黨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等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項目承攬、職務提拔、案件處理等事項上為相關單位和個人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其親屬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
3049萬余元
。
多說幾句。
兵團承擔著國家賦予的屯墾戍邊職責,被稱為一支“不穿軍裝、不拿軍餉、永不復員的特殊部隊”。1954年中央政府決定在新疆成立生產建設兵團。
據《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歷史與發展》白皮書介紹:兵團實行黨政軍企合一體制,是在自己所轄墾區內,依照國家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法律、法規,自行管理內部行政、司法事務,在國家實行計劃單列的特殊社會組織,受中央政府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雙重領導。
第三,被寫入中央紀委的工作報告。
政知君還注意到,2021年12月21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公開通報十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其中就包括楊福林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接受私營企業主宴請,參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請的具體情況。
通報指出,2012年底至2020年7月,楊福林先后收受私營企業主及下屬禮品、禮金折合共計86.14萬余元。
2014年至2021年7月,楊福林多次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的宴請、“一桌餐”。
2014年至2016年,29次違規接受下屬單位安排的宴請,相關費用共計6.29萬余元均用公款支付。
此外,楊福林還被寫入了中央紀委的工作報告。
2022年1月18日,中央紀委書記趙樂際代表十九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向第六次全體會議作工作報告。報告中提到,“
配合開展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懲治執法司法腐敗,查處甘榮坤、楊福林、蒙永山、李文喜、孟祥等政法隊伍中的害群之馬。
”
資料|新華社 人民網 央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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