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秀峰是我國杰出的無產階級革命家、教育家,曾擔任最高人民法院原院長。他出生于動蕩的時代,懷揣著救國救民的理想投身革命。早期,楊秀峰積極參與愛國運動,以筆為武器宣傳進步思想。投身教育工作后,他致力于培養優秀人才,為國家發展儲備力量。在革命征程中,他歷經無數艱難險阻,始終堅定共產主義信仰。憑借卓越的領導才能和深厚的法律素養,他在司法領域發光發熱,為新中國的法治建設奠定了堅實基礎,其貢獻和精神激勵著一代又一代人為國家的繁榮富強而不懈奮斗。
楊秀峰(1897.2.27—1983.11.10),原名碧峰,字秀林。河北省遷安縣楊團堡村人。1930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37年10月組織冀西抗日游擊隊。1916年入北京高等師范學校讀書,畢業后到江西省鄱縣中學、河北省河間中學、通縣中學、北平高中、北平師范等校任教。
土地革命戰爭時期,任河北省教育廳科長。1929年9月赴法國留學,參加領導了留法學生、華僑的反帝同盟組織,創辦秘密革命刊物《工人》,積極進行了反帝愛國活動。1931年底被法國當局驅逐出境。后入蘇聯莫斯科列寧學院學習。1934年回國后以大學教授身份從事黨的工作,宣傳馬列主義和黨的抗日救國主張。1936年開始,參加組織華北各界救國會,開展抗日救亡活動,是華北文化界救國會的主要領導人之一。
抗日戰爭時期,率領一批平津學生赴冀西,組織冀西抗日游擊隊,任中共平漢線省委委員兼冀西抗日游擊隊司令員,抗戰學院院長,中共冀南區委常委、冀南行政主任公署主任,冀南、太行、太岳行政聯合辦事處主任,晉冀魯豫邊區政府主席。參加領導了冀南抗日根據地的創建和反“掃蕩”戰役戰斗。
全國解放戰爭時期,任中共中央晉冀魯豫分局常委,晉冀魯豫邊區政府主席,華北人民政府副主席,中共中央華北局委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任中共河北省委常務委員、河北省人民政府主席,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部部長,教育部部長、黨組書記,政務院文教辦公室副主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
是中國共產黨第七、第八、第十二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中國共產黨第八屆中央委員會委員,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法制委員會副主任,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五屆全國委員會副主席,中國法學會名譽會長。
1983年11月10日于北京病逝。
來源:河北革命將領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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