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98年的長春,有一個名字曾讓不少人聞之色變,他就是梁旭東,長春當年最大的黑社會頭目。梁旭東盤踞一方,其犯罪組織在當?shù)貫榉亲鞔酰瑖乐財_亂社會秩序,給民眾生活帶來極大威脅。他通過暴力、恐嚇等手段涉足多個非法領域,大肆斂財。其惡行之猖獗,讓長春的治安環(huán)境一度陷入緊張。隨著警方的深入偵查與打擊,梁旭東的犯罪集團逐漸浮出水面。那么,這個曾經(jīng)囂張一時的黑社會組織是如何一步步走向覆滅的呢?背后又有著怎樣鮮為人知的故事?
公安部“98第1號黑社會案件”頭目,長春最大黑社會頭目梁旭東最瘋狂的時候,曾說過這樣一段話:
“我在社會上混得明白,是因為我有三把刀:第一把刀,我是警察,誰敢不怕我;第二把刀,我是黑社會,誰敢不服我;第三把刀,我有關系網(wǎng),上面有人罩著,誰能把我咋樣?”
梁旭東,身高1.70米左右,皮膚不黑,身材不壯,僅從外表很難讓人相信這個“小白臉”就是心狠手辣、無惡不作、稱霸一方的黑社會“老大”。
從梁旭東的“三把刀”中,我們可以得知以下信息,他是一名警察,他又是一名黑社會頭目,同時,在長春他有著很大的關系網(wǎng)。
既是警察又是黑社會頭目,梁旭東是怎么做到的?
他到底是如何當上的警察?又是如何成為黑社會頭目的?他到底有何經(jīng)歷?
梁旭東,1966年出生在長春市德惠縣,有三個姐姐和一個哥哥,他排行老小,一家七口,日子過得很窮,家里雖然窮,但都無病無災,一家人過得還算其樂融融。
梁旭東從小就很聰明,但他這種聰明表現(xiàn)出來的更多的是自私自利。
他最怕別人因為他家里窮而瞧不起他,當時那個年代里,大部分家庭生活過得都很窮,吃頓大米都是奢侈,但他卻偏偏不想讓別人知道他過得很窮。
為了讓別人知道他每天吃的很好,在出門之前,他會故意將一個大米飯粒兒粘在臉上,當其他小朋友看到他臉上的米粒兒,都羨慕的說:
“你們家又吃大米飯了。”
聽到這話之后,他得意的點點頭,心里別提多高興了。
從小在虛榮之中長大,慢慢養(yǎng)成了他自私自利、貪得無厭的性格。
1983年,他初中剛畢業(yè),便被父母送去參軍,他當了四年兵,退伍回到老家,被安排到縣糧食局運輸公司,成為了一名工人。
此時的他,雖心有不甘,但也只能安于現(xiàn)狀。
當時他的哥哥梁曉東在長春站燃料公司工作,由于腦子活,人也勤快,并且非常有心計,人際關系處的非常好,領導們也都非常賞識他,漸漸的在長春站住了腳。
之后,在他的勸說下,父母也來到了長春,他前后張羅幫父母支起了一個水果攤兒。
由于人脈關系比較廣,他父母的生意做得順風順水,越做越大,到最后直接做起了水果批發(fā)生意。
見一家人在長春經(jīng)營的這么好,哥哥就讓梁旭東也來長春發(fā)展,于是他辦了停薪留職,來到長春,和父母一起經(jīng)營水果生意。
干了一段時間之后,不想總和父母攪在一起,也想干自己的事。
于是全家商量之后,決定資助他承包一輛夏利,在長春做個體出租車司機。
當時出租車司機的收入很高,剛開始干的時候,他也頗為滿足,可是干了一段時間,他認為出租車司機是伺候人的活,并且也掙不了什么大錢,他不想就這么一輩子伺候人,因此越干越消極。
就在這時,他認識了老鄉(xiāng)張洪巖,張洪巖當年是有名的鐵路大盜,曾因參加臭名昭著的“南下支隊”,在江、浙鐵路線上大肆盜竊、搶劫犯罪而被上海鐵路警方抓獲,后來被判了刑。
此人在長春沒任何職業(yè),但卻靠著自己的敢打敢拼混出了自己的勢力,出入成幫結伙,每天進高檔飯店、穿名牌,威風的不得了。
直到結識張洪巖,梁旭東才真正發(fā)現(xiàn)自己想要什么,他要的正是金錢,威風,權力帶給他的虛榮和快感,于是果斷參加了張洪巖的黑社會組織。
之后,他如魚得水,能力和才華迅速展現(xiàn),打打殺殺不要命,敲詐勒索他最狠,相對于張洪巖等人,他更狠,更殘暴。
因此,在組織里,他的威望很快打開,成為老大級的人物。
1994年6月,梁旭東團伙受人之托制造了一起重大血案,從此聲名鵲起。
當時,吉林省聯(lián)合置業(yè)有限責任公司,與為其承建車庫的工程負責人李某,因工程結算發(fā)生糾紛。
李某等人在1993年給聯(lián)合置業(yè)蓋了一棟車庫,可他們卻一直不給錢,工人工資發(fā)不了,李某等人見不給錢,于是就不讓他們用車庫,施工隊和聯(lián)合置業(yè)一時搞得挺僵。
7月1日,置業(yè)公司經(jīng)理派人找到梁旭東,請求擺平李某等人。
于是,梁旭東便糾集6名集團骨干攜帶手槍、口徑步槍、獵槍、刀等兇器,來到車庫建筑工地,張洪巖找到在場的李某,威脅說:
“聽說過梁旭東嗎?你問問,長春誰敢不給東哥面子。”
李某表示沒有聽說過。
張洪巖等人不由分說舉刀向李某一頓亂砍,在場的民工圍上來紛紛譴責這伙歹徒的暴行。
見此情景,梁旭東拔出左輪手槍向站在最前面的李某之子李大軍開槍射擊,李大軍應聲倒地,梁旭東又同張洪巖等人向在場的民工開槍射擊,之后,12人當即被送往醫(yī)院。
經(jīng)手術,從傷勢重者身上取出的槍砂多達百余粒,輕者有十幾粒。
李某的左腿被鐵棍打斷;其兒子李大軍胸部多處中彈,其中肺葉上的槍砂已無法取出;工人姜某的腎、脾被小口徑手槍子彈打碎,在搶救中摘除,完全喪失了勞動能力。
此案震驚了整個吉林,省、市領導多次批示查清此案,嚴懲兇手。
然而,在梁旭東哥哥梁曉東的運作下,負責查處此案的長春市某區(qū)公安分局,最終只以一般治安案件處理,梁旭東等人一點事都沒有。
該組織由此聲名大振,勢力也越來越大,而梁旭東的大名在長春也徹底打響。
之后該團伙靠打打殺殺,敲詐勒索起家,在長春逐步經(jīng)營起來的夜總會、汽車修配廠、快餐店、洗浴中心等產(chǎn)業(yè)。
手下的打手也發(fā)展到了幾十人,梁旭東每逢外出,必前呼后擁,很是威風,這既滿足了他的虛榮心,更讓同道中人看出他的氣勢和勢力。
為了顯示自己是上流人士,他專門在長春最豪華的酒店,位于長春市西安大路繁華路段的香格里拉大飯店第20層,租了兩間套房,作為自己的總部,平常公司所有的內(nèi)部會議全在這里召開。
有了錢和勢,但他依然不滿足,總感覺缺點什么,慢慢的都想明白了他缺的是權,有了權就有了地位,他必須要一個使自己能受到保護的合法地位。
如果沒有這一條,即使錢再多,在社會流氓中的勢力再大,也不得不隨時提防著其他勢力的侵襲,提防著政府和公安機關的打擊。
意識到這一點,這是梁旭東不同于其他流氓的精明之處,也是他日后成為長春市黑社會頭子的基礎。
這個時候他想起了他神通廣大的哥哥,他哥哥建議他最好是當警察,這樣就相當于是在警察暗插了一個眼線,能隨時注意警察的動向。
他哥哥梁曉東在社會上的人們關系網(wǎng)很大,在他的多方運作下,得來領導關照,為弟弟弄了一個假文憑,還搞了一個長春生物制藥所保衛(wèi)科長的身份。
就這樣在1995年10月,梁旭東以該身份辦了聘用干部手續(xù),并通過關系調(diào)入市公安局市場處,成為一名公安干警。
想擁有合法的社會地位就必須有錢,有錢能使鬼推磨,這一點他深信不疑。
弄錢他有辦法,弄社會地位,他知道他那神通廣大的哥哥有辦法。
特殊的閱歷和復雜的社會關系很快便使梁旭東成為一名“出色”的警官。
一些重大案件,他能很快找到一些線索,打擊流氓團伙、收繳非法槍支,他的成績突出。
同志們很奇怪,這個當警察時間不長的小伙子似乎對這些犯罪具有與生俱來的熟路。
在同事眼中,他謙虛老實,勤快精明,并且好像天生就是破案的料,尤其是在打擊流氓團伙、收繳非法槍支等案件中,他總能第一時間找到線索,這讓同事們即好奇有驚訝。
其實同事們哪里知道,他背地里就是黑社會頭目,他這樣做,說白了就是借助警察的身份排除異己。
有了警察身份做掩護,該團伙在社會上更加肆無忌憚。
之后,梁旭東一伙肆無忌憚的大肆敲詐勒索,強行從一些飲食、娛樂場所收取“擺事費”、“看場子費”,瘋狂斂財。
此后,他們認為這樣轉(zhuǎn)錢太少太慢,便瞄上了設在香格里拉大酒店內(nèi)的仙樂都夜總會。
該夜總會裝修豪華、設施高檔,一向正軌經(jīng)營。
由于地理位置較好,生意一直很興隆。
梁旭東一眼看中,強行入伙,老板無奈只能同意。
此后,梁旭東讓得力手下杜德偉、于永紅四處搜羅坐臺女到該夜總會,在他們的組織下從事“三陪”活動。
每人出臺一次,他們強行收取“管理費”300元,每人每天收取1000-3000元不等。
一次,一個名坐臺女因價錢沒談妥不肯出臺,惹怒客人,客人找杜德偉告狀,杜德偉竟當眾拔出手槍,將槍管塞進這名坐臺女的嘴里用勁攪動,還威逼著說,“你看這個頂不頂錢!”
1997年6月,梁旭東如愿以償,他被調(diào)入朝陽區(qū)公安分局,成為刑警大隊一名偵察員。
此時,梁旭東一伙的勢力達到頂峰。
他曾公開宣稱:
“我在社會上混得這么明白,是因為我有三把刀:第一把刀,我是警察,我可以合法佩帶槍支,誰敢不怕我;第二把刀,我是黑社會,誰不服我就干掉誰;第三把刀,我有關系網(wǎng),上面有人罩著我,誰能把我怎么樣?”
該犯罪集團內(nèi)部不僅等級分明,且“家法”極嚴。
在組織內(nèi)部為了管理方便,他們在衣著上也作了明確的規(guī)定,只有梁旭東等“上層”、“中層”成員可以穿黑色三個扣的西裝、扎領帶,而其余的普通成員只許穿夾克。
為了牢牢統(tǒng)治手下的烏合之眾,梁旭東在內(nèi)部立下了極其嚴格的家法比如,“對組織要絕對忠誠,中途不可退出;下級有事不能自作主張,必須向上級請示報告。”等等,違犯者要受到“剁手指”、“打折腿”的懲治。
打手王某因撒謊,被執(zhí)行家法,自己用菜刀將小拇指砍掉一節(jié),但梁旭東的要求是全砍掉,他自知難以交差,索性逃跑,可沒幾天,他認為外面不好混,就又回來了。
他以為梁旭東消氣了,沒想到梁旭東卻要按逃跑處置,依然要他的小拇指,眾人只好用錘將他的小拇指砸斷,但沒有掉。
梁旭東得知后,非常生氣,讓人直接把他的無名指砍了下來。
見到王某的手指后,梁旭東說: “把它泡在酒瓶子里,放到我的桌上。”
他這樣做,無外乎就是殺雞給猴看。
說到梁旭東被查,就不得不提他派人殺害于永慶一案,這次,他們簡直則更是滅絕人性。
1997年12月的一天,梁旭東聽人說于永慶曾罵過他,他非常生氣,便指使其手下伺機讓于“消失”。
1998年1月29日晚7時許,該團伙二號頭目、有“惡魔”之稱的杜榮軍與司機王大江頭戴面具,手持七連發(fā)獵槍和口徑手槍,乘坐汽車,自香格里拉大酒店尾隨于永慶至中灣村夜總會門前,乘他下車不備,杜榮軍用七連發(fā)獵槍朝于的頭、胸等部位連開六槍,于倒地后,王大江又用口徑手槍朝于的眉心部位連補兩槍,致使于永慶當場死亡。
此案在當時引起很大的震動,很多人都說是梁旭東團伙干的。
2月上旬,長春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在召開。會議間歇,市委主管政法工作的副書記楊國勤找到剛剛被任命為公安局長的田中林,對他說:
“有的代表向我反映,說你們朝陽分局刑警大隊民警梁旭東參與黑社會犯罪,不知道這問題是不是屬實。我的意見是你們先查一查,對代表有個交待,對民警本人也是負責任。”
公安民警牽扯黑社會犯罪,這讓他不禁大吃一驚,隨即組織精干力量,對梁旭東召開秘密調(diào)查。
經(jīng)過多天的調(diào)查,梁旭東組織黑社會集團犯罪的事實逐漸清晰。
1998年3月1日,山市公安局舉行秘密關門會,決定當天晚上逮捕梁旭東。
當天傍晚,局里給他打電話,讓他迅速回到局里,匯報1.29”槍案工作進展情況。
其實槍擊案就是他策劃的,其中的細節(jié),他太清楚不過了。
但是為了演的像一點,他假裝渾然不知,接到通知就于下午5:50左右,開著一輛4500型豐田吉普車迅速來到朝陽分局,穿著一身黑色高檔皮西裝,快速走進了分局辦公樓。
一進會議室,主要領導都已經(jīng)來了,他挨個打招呼,然后找個位置坐了下來,并假模假樣的,順勢掏出筆記本。
可他剛打開筆記本,正要匯報的時候,會議室的門被突然打開,幾名中手男子走了進來。
梁旭東順勢看了一眼,也沒有在意,還以為是領導的客人。
沒想到,這幾人卻直奔他而來,隨即問他:“你是梁旭東嗎?”
梁旭東有點懵,查這幾個人回答了一句他是,還沒反應過來是怎么一回事就直接被摁住了,槍也直接被下了。
還沒來得及反抗,頭一下子就被什么東西罩住了,他只覺眼前一黑,聽外面的人說他們是市局的,并請他不要反抗。
梁旭東很聽話,隨即被幾個人帶出了出會議室。
抓捕就是這么順利。
在接下來15個月的時間里,該團伙骨干成員相繼落網(wǎng)。
據(jù)統(tǒng)計,從1994年6月至1998年4月,在不到四年的時間里,梁旭東一伙就以暴力手段致使3人死亡、6人重傷、12人輕傷。
梁旭東被捕以后,他哥哥梁曉東揚言一定要動用關系把他弟弟救出來,但此案早已驚動省市領導,沒人敢接他的話,梁曉東見事已鬧大,只能灰溜溜的走了。
在法庭上,梁旭東態(tài)度囂張,竟公開質(zhì)疑法官的公平性,大聲要求法官公平。
2000年8月16日,由長春市中級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罪,敲詐勒索罪,組織賣淫罪,私藏槍支彈藥罪,賭博罪,妨害公務罪,非法拘禁罪,判處被告人梁旭東等7人死刑,其余28人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梁旭東等人不服, 提出上訴,2000年9月17日,吉林省高院做出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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