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將軍銜,作為軍隊中的高級軍銜,承載著深厚的歷史意義與榮耀。上將軍銜的由來可追溯到久遠的歷史時期。在古代,各國軍隊就有類似高級將領的稱謂。現代意義上的上將軍銜體系逐步發展完善。它在不同國家有著不同的演變歷程,其設立旨在表彰那些具備卓越軍事才能、豐富指揮經驗和高度領導能力的將領。隨著時代發展,上將軍銜的評定標準和授予條件也在不斷變化和規范。擁有上將軍銜者不僅代表著個人在軍事領域的杰出成就,更肩負著保衛國家、維護和平等重大使命。
眾所周知,我軍目前最高軍銜為上將。在1955年我軍首次實行軍銜制時也曾設有上將。其實,上將軍銜并不是我軍首創,早在民國初年“上將”就已作為軍銜稱謂,而最初這一級軍銜曾有過多種叫法。
晚清武職的最高等級——提督銜級自古有之,只不過叫法不一。從春秋時期起,我國就出現了“元帥”、“將軍”、“校尉”等武職官名,并對武官實行秩品制度。古代的“秩品”,就是在官職以外另設一個等級系列,用來定俸祿、別貴賤。而用于武官的“武秩”,可以說,就是中國古代的軍銜制度。周朝的官秩叫“命”,分九命;秦漢時官秩叫“石”,西漢“石”秩分十七級;三國曹魏以后歷代官秩稱“品”,魏文帝曹丕在官吏中推行“九品中正制”,對后世影響極大;隋朝將每品分正、從兩級,共計九品十八級;唐朝武階和品級,上自“驃騎大將軍”(從一品),下至“歸德執戟長上”(從九品下),共四十五階、品,并以冠服佩飾作為標志加以區分,這是我國古代武職等級最多的時期。唐以后,宋、元、明、清各代基本沿用前朝官秩,只是名稱和級數不盡相同。
清代綠營、八旗、練軍和北洋海軍官階分九等:提督、總兵、副將、參將、游擊、都司、守備、千總、把總。這些稱謂都是綠營官職名稱,但它們所代表的并不是一種職務,而是一個等級。根據它們的品秩和規格,如果按照現在軍銜名稱,它們相當于上將、中將、少將、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其中,提督就相當于上將。
從“執拿羅”到“頭等提督”——晚清對外國上將的譯名說到上將軍銜,就必須提一下中國對外國上將翻譯的演變。隨著近代中西交往的增多,對西方文武官員的職銜翻譯不斷出現在奏折和書籍中。晚清對西方的軍銜稱謂最初采取音譯的辦法,如將英國的上將(“General”)譯作“執納羅”。但是,音譯難以使人對其等級地位有一個確切的概念,這“執納羅”是個多大的官,真讓人云里霧里。于是改為套譯,即套用當時中國武職官階等級來翻譯。一開始用“品”來套,當時西方設有元帥的國家,軍官銜從元帥到少尉一般有十級,按中國的品套譯元帥為“一品官”, 上將為“二品官”……中尉為“九品官”,而中國的“品”只有九級,就把第十級的少尉依次套為“十品”官。后來改為套用綠營的官階稱謂,例如光緒二十三年出版的《擬請中國嚴整武備說》,對德國的“武職品級”是這樣套譯的:元帥譯作“經略”,上將譯作“頭等提督”,中將譯作“提督”,少將譯作“總兵”,上校譯作“副將”,中校譯作“參將”,少校譯作“游擊”,上尉譯作“都司”,中尉譯作“守備”,少尉譯作“千總”,準尉譯作“把總”。其中,提督、總兵、副將等前面說過,是綠營官職,而“經略”為明清兩代有重要軍事任務時設的臨時官職,掌管一路或數路軍政事務,職位高于總督、提督,如明末洪承疇曾任七省經略。如此看來,這“經略”位高權重,相當于唐宋時期的元帥(兵馬元帥、副元帥、都元帥等)。

《借箸疇防論略 擬請中國嚴整武備說》
由于沒有統一的規范,這種套譯的標準在當時也是不一致的,比如,也有把“上將”譯作“提督”,中將譯作“總兵”,少將譯作“副將”的。直到光緒三十一年清政府正式命名軍官軍銜的漢語名稱之后,才最終統一起來。
晚清軍銜制上等第一級為“正都統”甲午戰爭后,晚清政府接受這次戰爭慘敗的教訓,下決心全面仿照東西方列強編練新軍,加強訓練,從而向全盤西化的方向改革軍制。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是移植西歐式軍銜制,即按照西方軍官軍銜的三等九級制,取代舊的官階制度。光緒三十年(1904年)十一月十四日,練兵處會同兵部上奏《另定新軍官制》折,稱“參仿八旗官員之秩序,旁采各國軍營之規制,擬定新軍官職,區為三等,析為九級……”新軍軍官分上、中、次三等;上等官稱“都統”,中等官稱“參領”,次等官稱“軍校”;每等均分正、副、協三級。各級軍官軍銜(官階)秩品如下:
上等第一級,正都統,秩提督,階從一品;
上等第二級,副都統,秩總兵,階正二品;
上等第三級,協都統,秩副將,階從二品;
中等第一級,正參領,秩參將,階正三品;
中等第二級,副參領,秩游擊,階從三品;
中等第三級,協參領;秩都司,階正四品;
次等第一級,正軍校,秩守備,階正五品;
次等第二級,副軍校,秩千總,階正六品;
次等第三級,協軍校,秩把總,階正七品。
此外,在正都統之上設“大將軍”、“將軍”兩銜,與正都統同為上等第一級;在軍官和軍士之間設“額外軍官”銜一級。至此,形成一個上至大將軍,下至二等兵的完整軍銜體系。

新軍正都統、副都統、協都統禮服領章、肩章、袖章
不難看出,如按現在的軍銜稱謂,“都統”對應將官,“參領”對應校官,“軍校”對應尉官;“正”、“副”、“協”分別對應上、中、少各級。從“正都統”至“協軍?!边@九級,分別對應上將、中將、少將、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按髮④姟?、“將軍”和“正都統”同為一級,是榮譽軍銜,相當于有些國家的元帥?!邦~外軍官”就是準尉。1905年12月經清政府批準,清朝陸軍軍官開始按新的官制評定等級,從而形成了我國最早的軍銜等級。
南京臨時政府的“大將?!焙汀按髮④姟?p>1911年10月辛亥革命爆發,推翻了中國兩千多年的封建帝制。早在同盟會時期,1908年孫中山、黃興、章太炎等人制訂了一整套《革命方略》,明確提出武裝起義推翻清政府,并“紙上談兵”地草擬了“軍政府與國民軍之條件”,不僅規定了軍隊的編制,還制訂出一套“將官(軍官)之等級”,軍官分三等,上等稱“督”,中等稱“尉”,下等稱“?!保幻康确帧岸肌薄案薄薄皡ⅰ比?,共九級:第一級稱“都督”,第二級稱“副督”,第三級稱“參督”,第四級稱“都尉”,第五級稱“副尉”,第六級稱“參尉”,第七級稱“都?!?,第八級稱“副?!?,第九級稱“參校”??梢钥闯?,“都督”在這里不是官職,而是上等第一級的軍銜,相當于上將。

辛亥革命爆發后,由于當時的局勢和時間緊迫,《革命方略》中的“將官之等級”還來不及實施,1912年元旦以孫中山為臨時大總統的中華民國南京臨時政府就成立了,并于1912年1月5日頒布《中華民國軍士制服令》,沿用了實行不久的晚清軍銜制,但做了一些變動,主要是廢除清朝軍銜制的軍官銜稱,取消所有品級,仍按原來的三等九級,規定了新的軍銜名稱:
上等官佐:大將校、中將校、少將校;
中等官佐:大領、中領、少領;
初等官佐:大尉、中尉、少尉;
將晚清的“都統”改為“將?!保皡㈩I”改為“領”,“軍?!备臑椤拔尽?;“正”、“副”、“協”三級分別改為“大”“中”“少”。這樣,上等第一級“正都統”就改稱“大將?!绷?。
但是這套新的軍銜等級稱謂還沒來得及實行,南京臨時政府陸軍部1月16日頒布《陸軍軍官佐士兵階級表》,又對軍銜等級和稱謂做了修改,尤其是各級軍官的軍銜全變了:
上等官佐:大將軍、左將軍、右將軍;
中等官佐:大都尉、左都尉、右都尉;
初等官佐:大軍校、左軍校、右軍校。
“將?!备臑椤皩④姟?,“領”改為“都尉”,“尉”改為“軍?!保弧按蟆薄爸小薄吧佟比壏謩e改為“大”“左”“右”。如此一來,“大將校”又改稱“大將軍”了。南京臨時政府共授予和追贈陸、海軍大將軍十余人,如辛亥革命主將、南京臨時政府陸軍總長黃興即被授予陸軍“大將軍”軍銜,而“革命軍中馬前卒”鄒容則被追贈陸軍“大將軍”榮譽軍銜。

辛亥革命主將、陸軍大將軍黃興
北洋政府定將官第一級為“上將”南京臨時政府成立僅僅三個月,便讓位于袁世凱當大總統的北洋政府(北京政府)。1912年8月,北洋政府公布新的《陸軍官佐士兵等級表》,改用新的軍官軍佐銜稱,沿用以前的士兵銜稱。軍官仍為三等九級,上等官稱“將官”,中等官稱“校官”,初等官稱“尉官”,將“大”“左”“右”三級改為“上”、“中”、“少”。新的軍官軍銜稱謂:
將官:上將、中將、少將;
校官: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可以說,這套軍銜稱謂更為簡潔。至此,中國近代軍銜的定名基本確定,“上將”“中?!薄吧傥尽钡确Q謂一直沿用至今。

我們再來梳理一下上將軍銜(官階)稱謂的演變:
“提督”——“正都統”——“大將?!薄按髮④姟薄吧蠈ⅰ?/p>
這還不包括未實行的“都督”。
“上將”這一級官銜還有其他稱謂1927年,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后,沿用了北洋時期的軍銜稱謂。期間1935年國民黨軍隊把上將銜區分為特級、一級、二級上將。



1946年以前國民黨軍特級上將、一級上將、二級上將常服領章

國民黨軍特級上將、一級上將、二級上將大禮服袖章
除了“上將”之外,相當于這一級的軍銜在短時間還曾有過其他稱謂。國民政府在1934年12月頒布過一套另類的軍銜法規,稱為《邊疆武職人員敘授官銜暫行條例》,專門授予蒙古、新疆、西藏的地方武裝官長。邊疆武職官銜同樣是三等九級制,一等稱“統”、二等稱“領”、三等稱“衛”,每等分“都”“副”“協”三級,頗有晚清新軍軍銜的遺韻。其中,一等一級的“都統”就相當于上將。根據1936年國民政府頒布的《邊疆武職人員敘授官銜暫行條例施行細則》,蒙古各盟的盟長、副盟長、保安長官,各旗的札薩克、總管,以及西藏軍隊的馬基,能夠獲得都統、副統、協統等相當于將軍的邊疆武職官銜。但截至1949年,能夠獲得“都統”銜的只有錫林郭勒盟盟長索諾木拉布坦(索王)一人。
中國人民解放軍上將軍銜的設立在革命戰爭年代,由于受歷史條件所限,我軍未能正式實行軍銜制度。但是,在抗戰初期和抗戰結束后,曾兩次醞釀實行軍銜制。這兩次擬議的軍銜等級,都是按當時國民黨軍隊的銜級設置的,軍官為三等九級制,上將為最高軍銜。
新中國成立后,人民解放軍現代化、正規化建設有了政治上和物質上的堅實基礎,經過幾年的準備,于1955年正式實行軍銜制。當時我軍許多高級軍官經歷過北伐戰爭、土地革命戰爭、抗日戰爭、解放戰爭和抗美援朝戰爭,幾十年戎馬生涯,為中國人民的解放事業作出了特殊的貢獻,國家應給予較高的榮譽;特別是一些戰功卓著的開國元勛,授予高銜,也是眾望所歸。因此在擬定軍銜方案時,軍銜等級設置規格很高,參考了蘇聯等國的軍銜體系,并根據我國辛亥革命以來軍銜發展情況,在上將銜之上還設有大元帥、元帥、大將。

55式大元帥、元帥、陸軍將官常服肩章
1988年我軍重新實行軍銜制時,和上一次軍銜制相比,軍隊體制編制和軍官隊伍結構有了很大變化。參照多數國家的軍銜設置,決定不設大元帥、元帥、大將等高級軍銜,平時最高軍銜為上將。同時,考慮軍委主要領導需要授予軍銜時,其軍銜等級與其他高級軍官的軍銜等級應有所區別,因此,在上將之上又設了一級上將,為最高軍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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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根據我軍的實際,又取消了一級上將軍銜。此后,上將為我軍最高軍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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