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網絡上流傳著一種引人深思的對比。有人發現陳培忠與孫小果長相有相似之處,更令人驚訝的是,唐山打人事件主犯陳繼志竟與昆明的孫小果在某些方面何其相似。孫小果曾因嚴重犯罪卻獲得多次違規減刑,在社會上造成極惡劣影響;而陳繼志在唐山燒烤店對女性暴力毆打,其囂張跋扈的行徑同樣令人發指。這兩起事件相隔多年,卻有著相似的公眾關注度和引發的社會憤慨。他們的行為都嚴重挑戰了法律尊嚴和社會公序良俗,也促使我們深入思考法治社會建設中如何杜絕此類惡劣現象的再次發生。
古人說:天作孽,猶可違;人作孽,不可活。話流傳時間越長,就說明這話越有生命力,同時也可以證明這話是千真萬確的真理。萬事皆有因果,只是因果需要時間。
孫小果的事件過去時間尚不算長,不妨再簡單重復一下。1998年孫小果因為重罪,被正義的法庭一審判處死刑,二審改為死緩。他服刑時間不長,不知何由又被再審,詭異的是最終他被改判為有期徒刑20年。誰又能想到,奇跡再次發生,2010年惡名昭著的孫小果卻以"李林宸"的名字在監獄外面自由活動。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事有偶然也會有必然。2019年初,中央掃黑除惡督導組進駐了云南省,竟然驚天地揭開了孫小果等一批涉黑涉惡犯罪團伙。接著,全國掃黑辦即將昆明孫小果涉黑案列為全國重點督辦案件。隨后,全國掃黑辦派大要案督辦組進駐云南督辦孫小果案。
后來案情進展和結果引發了全民關注和熱議,也點燃了善良正直的人們的怒火。云南省檢察機關對孫小果出獄后涉嫌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提起公訴,并且云南省監察機關、檢察機關依法對孫小果案19名涉嫌職務犯罪的公職人員及重要關系人移送審查起訴,最終,孫小果以強奸、強制侮辱婦女、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罪以及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犯罪被判處死刑,那些為孫小果提供保護傘的司法部門有關人員,也受到了法律相應懲處。
再看看唐山的陳繼志。陳繼志是生意人,2020年因不當得利的糾紛被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執行標的3萬多元,后來因為他沒有履行判決而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并且被限制高額消費。另外,他先后兩次被法院強制執行并限制高消費,原由均是交通事故糾紛。后來,陳繼志又多次涉及故意傷害案件,依法本應該受到刑法處罰,但每次都是有驚無險,化險為夷。
直至這次燒烤店打人事件發生,由于媒體的信息迅速發散引爆了人們的眼球而昭示天下。對此,人們自然而然地聯想到了昆明的孫小果。從時間背景和人們心里預期的角度說,陳繼志的惡性影響與孫小果相比,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為什么這樣說?陳繼志也好,孫小果也好,他們都是在經歷國家重拳掃黑除惡形勢下依然能夠“頑強”生存的毒瘤。孫母想盡一切辦法千回百轉動用各種公權力關系,竟然將已被判死刑的孫小果讓其逃生,而僥幸逃生后的孫小果依然視法律為兒戲,明火執仗、變本加厲地繼續為非作歹。
陳繼志也是多次違法犯罪,每次都能莫名其妙地法外開恩,置身于法外之地,雖然目前尚不知陳繼志有什么樣的背景,但可以肯定,其背后一定有如孫小果案件一般見不得陽光的暗箱操弄。客觀地說,其之前惡果雖然沒有孫小果之甚,但在全國打黑除惡高壓態勢下,他卻依然能夠快活逍遙,為所欲為,肆意橫行,從這點說,其社會影響比起孫小果無疑是更為惡劣,而且讓人們的心理感受更為恐怖。
朗朗乾坤、昭昭日月之下,暴行肆虐,民眾噤聲,這是誰給肆虐歹徒如此包天的膽量? 這個問號的背后,才是唐山的陳繼志和昆明的孫小果的關系所在。明眼人一看就會明白,陳繼偉和孫小果就是黑惡勢力保護下妄意滋生的一對“孿生”怪胎。
怪胎之所以怪,必是在陰暗角落里扭曲生長而成;陰暗之所以存在,必是有籠罩的保護黑傘。
保護昆明孫小果的黑傘已大白于天下,并已受到法律相應懲處。而現在,人們正拭目以待,保護唐山陳繼志的黑傘究竟是誰?而無疑的是,陳繼志一伙的保護傘不論是誰,也必將會受到法律的嚴懲。
歹徒再惡,終究敵不過人民的力量;保護傘再黑,終究害怕朗朗陽光!
重復一遍人們常說的一句話: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時候一到,全部報銷!——此乃千古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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