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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業活動和各類事務合作中,合同扮演著極為關鍵的角色,而合同有效期更是合同中的重要要素。那么,合同有效期是什么意思呢?簡單來說,它指的是合同從生效到失效的這一時間段。在這個期間內,合同雙方需按照約定履行各自義務、享受相應權利。了解合同有效期的準確含義,對于保障自身合法權益、避免法律風險具有重大意義。下面我們就詳細探討一番。
1、合同的有效期就是指合同從生效到合同效力終止的這段時間,以合同生效和合同終止為主要的兩個結點,根據不同的生效時間和終止時間,合同的有效期也不一樣。
2、一般來講,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如果雙方沒有約定生效的時間,一般認為是以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當事人采用信件、數據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簽訂確認書;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成立之日即為生效時間;如果合同中未約定生效時間,但對合同的生效有附加條件的限制,則以該附加條件達成時為合同生效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