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軾,北宋時期的文化巨匠,一生充滿傳奇色彩。他才華橫溢,在詩、詞、文、書、畫等領域皆有卓越成就。其詩詞風格豪放灑脫又不失細膩情感,如《水調歌頭·明月幾時有》等佳作流傳千古。仕途上,他歷經坎坷,多次被貶,但始終保持樂觀豁達的心態。他不僅在文學藝術上造詣深厚,還心系百姓,在多地任職時積極興修水利、改善民生,留下諸多感人故事。
1、蘇軾生于1037年1月8日(景祐三年十二月十九日)生于眉州眉山(今屬四川)。
2、1056年(嘉祐元年),虛歲二十一的蘇軾首次出蘇軾川赴京,參加朝廷得科舉考試。
3、1061年(嘉祐六年),蘇軾應中制科考試,即通常所謂的“三年京察”,入第三等,為“百年第一”,授大理評事、簽書鳳翔府判官。后逢其母于汴京病故,丁憂扶喪歸里。1069年(熙寧二年)服滿還朝,仍授本職。
4、1079年(元豐二年),蘇軾到任湖州還不到三個月,就因為作詩諷刺新法,網織“文字毀謗君相”的網羅罪名,被捕入獄,史稱“烏臺詩案”。宋神宗(1084年元豐七年),蘇軾離開黃州蘇軾,奉詔赴汝州就任。由于長途跋涉,旅途勞頓,蘇軾的幼兒不幸夭折。汝州路途遙遠,且路費已盡,再加上喪子之痛,蘇軾便上書朝廷,請求暫時不去汝州,先到常州居住,后被批準。蘇軾在杭州過得很愜意,自比唐代的白居易。但1091年(元祐六年),他又被召回朝。但不久又因為政見不合,外放潁州。
5、1093年(元祐八年)高太后去世,哲宗執政,新黨再度執政,第二年6月,別為寧遠軍節度副使,再次被貶至惠陽(今廣東惠州市)。
6、1097年,蘇軾又被再貶至更遠的儋州(昌化軍,今海南)。據說在宋朝,放逐海南是僅比滿門抄斬罪輕一等的處罰。后徽宗即位,調廉州安置、舒州團練副使、永州安置。
7、1101年(元符三年)大赦,復任朝奉郎,北歸途中,于1101年8月24日(建中靖國元年七月二十八日)卒于常州(今屬江蘇)。葬于汝州郟城縣(今河南郟縣),享年六十四歲,御賜謚號文忠(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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