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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主立憲制,是一種在保留君主制的前提下,通過立憲樹立人民主權、限制君主權力的政治體制。在當今世界,英國、日本等國是君主立憲制的典型代表。這種制度下,君主通常是國家的象征,其權力受憲法嚴格限制,實際的政治權力多由議會和內閣行使。它是資產階級革命不徹底或對君主制改良的產物,在一定程度上平衡了傳統與現代、君主與民眾的關系。
1、君主立憲制(英語:Constitutionalmonarchy),是相對于君主專制的一種國家體制。君主立憲是在保留君主制的前提下,通過立憲,樹立人民主權、限制君主權力、實現事務上的共和主義理想但不采用共和政體。可分為二元制君主立憲制、議會制君主立憲制。
2、英國的“光榮革命”為君主立憲制國家開啟了先例。君主雖然是國家元首(headofstate),但君主的產生方式與權力范圍,會依各個國家的制度而不同;縱使是同一個國家,在不同時期君主的產生方式與權力范圍也各不相同。君主立憲制與一個國家的國情和文化傳統有著密切關系,它具有一定的進步性,同時也有一定的妥協性,局限性。英國在革命后通過《權利法案》首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