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加盟合同(加盟合同可以反悔解除嗎?),36創業加盟網給大家帶來詳細的介紹,讓更多的人可以參考:解除加盟合同(加盟合同可以反悔解除嗎?)。
很多人在新開店鋪的時候,會選擇與知名的連鎖加盟品牌合作,通過加盟的方式獲得對方商標、商號、經營技術資產等相關資料,意圖在開店時能迅速打開局面,實現盈利。但計劃趕不上的變化的情況太多了,加盟商在簽完加盟合同交完加盟費后,因為種種原因不能再合作的情況很普遍。
網友咨詢:
剛剛加盟一個公司,交了加盟費后培訓,發現與以前招商說的不一樣,想解約可不可以?
上海明庭律師事務所李翔律師解答:
如果你的解除行為不符合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的約定,對方作為守約方可以按合同約定追究你的違約責任。具體違約責任視情況而定:
李翔律師解析:
特許經營(俗稱“加盟”)是指擁有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的企業,以合同形式將其擁有的經營資源許可其他經營者使用,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在統一的經營模式下開展經營,并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用的經營活動。
1、《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十二條規定,“特許人和被特許人應當在特許經營合同中約定,被特許人在特許經營合同訂立后一定期限內,可以單方解除合同。”該項規定也被稱為“冷靜期”解除加盟合同,為的就是保護加盟商的合法權益。因而作為加盟企業而言,簽訂商業特許經營合同時,應當給與加盟商一定的“冷靜期”,讓其能夠更好的考慮市場及經營風險。
2、作為加盟商來說,選擇加盟項目一定要提前考察做足功課,最好的辦法是去商務部官方網站查詢該項目是否完成商業特許經營備案,同時去商標局網站查詢有無注冊商標。一般而言能夠在商務部進行商業特許經營備案的企業,都有著成熟的經營模式和管理經驗,不太可能出現收完錢就關門倒閉的風險。同時,如果在簽訂商業特許經營合同后有后悔的想法,可以依據《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十二條規定單方解除合同,退回加盟費用。
李翔律師支招:
加盟最重要的是對加盟總店的實地考察,了解加盟總店的真實情況解除加盟合同,許多加盟者被騙就是沒有真正了解加盟總店的真實情況,考察它是否經過工商局注冊的規范企業(有沒有年檢過),信譽情況如何,供貨能力如何。
其次是簽訂好加盟合同,約定在加盟期間的經濟往來各種行為的規范,尤其是在供貨發生質量問題,供貨不及時而延時供貨時的加盟總店責任,如何補償加盟商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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