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的風險(加盟連鎖的法律風險及防范),36創業加盟網給大家帶來詳細的介紹,讓更多的人可以參考:加盟的風險(加盟連鎖的法律風險及防范)。
加盟連鎖的法律風險及防范
“加盟連鎖”、“連鎖加盟”、“特許連鎖”又稱商業特許經營,是商業連鎖企業最常見的經營方式。是指擁有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的企業(特許人)以合同形式將其擁有的經營資源許可加盟商使用,加盟商按照合同約定在統一的經營模式下開展經營,并支付特許經營費用的經營活動。這種經營模式在“克隆財富,復制成功”的同時,也由于監管不嚴、誠信缺失等情況引發各種違約、欺詐、甚至犯罪行為的發生,給特許人及加盟商造成巨大經濟損失。因此,對加入特許經營這種商業經營模式時有效地防范法律風險,是對加盟商財產和利益的有力保障。
一、加入特許經營前的法律風險及對策
1、特許人應當具備的資格
首先,特許人必須是企業,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作為特許人。加盟商應當調查特許人的工商登記情況,落實特許人是否是依法設立的企業,企業的性質如何,注冊資本情況,注冊地和主要營業地是否一致等,了解企業的基本情況。對于一些特殊行業如醫療、快遞、旅游、機動車維修等等需要特殊經營許可的行業,是否具備特殊行業經營許可證。
第二,特許人是否擁有相應的連鎖加盟的資源。
加盟商要調查特許人是否擁有注冊商標、專利、企業標志、專有技術等特有資源,檢索查詢注冊商標證書、專利證書的真實性,這些特有資源是否屬于特許人自己所有。對于加盟商來說,這是合法使用這些特有資源的權利保證。
第三,對于特許人是否已經具備了成熟的經營模式和經驗,有無為加盟商提供經營指導、技術支持和業務培訓的規劃、操作手冊及培訓力量等也是非常重要的。同時,對于已經發展有加盟商的特許人,需實地考查這些加盟店的經營狀況,到商務主管部門查詢特許經營的備案及變更情況。是否具備上述要求是保證特許經營的資源內容能夠全面完整地復制到加盟商的技術保證,也是加盟商應當重點考查的內容之一。
第四,特許人應當擁有至少2個直營店,并且經營時間超過1年。
加盟商對于特許人的直營店要著重調查營業執照上登記的內容,是否是特許人直接投資經營,注冊時間是否符合要求。沒有持續經營、運轉良好的直營店,也不可能存在成熟的經營和管理經驗,無法保證加盟商的技術支持和服務保證。
以上四個條件是特許人采取加盟連鎖方式進行經營發展必須具備的資質條件,也是加盟商要加入的連鎖經營方式之前首先應當調查的背景情況。
2、特許人應當向加盟商進行完整、真實的信息披露。
特許人在特許經營中從技術、信息等方面處于優勢地位。為保證加盟商加入特許經營前,更全面、深入地了解特許人以及特許經營的方式和內容,保證商業交易的基本公平,商務部頒布實施了《商業特許經營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全面規定了特許人應當披露的信息內容。
第一,除了特許人自身和特許經營的備案情況外,如果是關聯方向加盟商提供特許產品或服務的話,還應當說明關聯方的情況。特許人或關聯方在過年2年內是否有破產或申請破產的情況。這些信息的披露有助于加盟商了解特許人以及實際提供產品或服務的與特許人有直接或間接控制關系的實際控制人,特許人的母公司或全資或控股的子公司等這些關聯方的基本情況。
第二,特許人對其擁有經營資源的情況也應當予以披露。
對于特許人擁有的注冊商標、專利、專有技術、企業標志、經營模式以及其它資源進行文字性的說明,包括這些專有的資源是否涉及訴訟或仲裁的情況。如果存在關聯方,還應當提供關聯方的授權內容權限加盟的風險,以及如果與關聯方的授權中止和提前終止的情況下,如何進行后續處理。這些信息有助于加盟商深入地了解資源使用的現實和后續的風險。
第三、關于特許經營費用
特許人收取的費用以及支付方式,收費標準有差別的,應當提供上限和下限標準及原因。保證金的收取及返還方式。如果簽訂合同之前需要交納費用的,應當說明款項用途和處理方式。加盟商應當重點了解這部分內容,并將加盟費、保證金以及其他收取費用的定義和具體涵蓋范圍詳細地寫入合同,防止雙方對此產生糾紛。
第四,向加盟商提供產品、服務、設備的價格、條件等信息。
包括加盟商是否必須從特許人或特許人指定(或批準)的供貨商處購買產品、服務或設備及相關價格、條件,有無權利自己選擇供貨商以及選擇的條件。
第四,為加盟商提供持續服務,對特許人經營活動進行指導監督的信息。
特許人為加盟商如何提供業務培訓和技術支持,為特許人的經營活動提供指導和進行監督的具體內容、方式,以及如何處理消費者投訴及對外承擔賠償的責任劃分。這些信息的披露和具體落實是特許人與加盟商在連鎖經營的過程中,體現資源品牌價值的重要一環,也是特許加盟保持持久生命力的保證。
第五,加盟商投資特許經營網點的投資預算情況。
加盟商的加盟費、培訓費、房租及裝修費用、設備及辦公用品、家具的購置費、庫存及啟動資金、為取得執照和其他行政機關收取的費用以及運營過程中的水、電、氣費,同時說明這些費用的估算依據。
第六,特許人的財務狀況以及有無重大違法記錄情況。
特許人應當提供最近2年的財務會計報告和審計報告摘要,最近5年內有無涉及與特許經營有關的訴訟和仲裁情況以及特許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是否被刑事處罰或處以30萬元以上行政處罰。
加盟商對于以上重要信息不僅要全面了解,還應當將特許人的相關說明全面體現在特許經營合同中加盟的風險,使特許人的說明和承諾落到實處。
2、合同簽訂和履行過程中應當特別注意的問題
第一,關于特許人收取的費用問題
通常情況下,特許人一般會收取三種費用,加盟金、權利金及保證金。
加盟金,指特許人在加盟商開店前幫助其報做的開店規劃,教育培訓所收取的費用。
權利金,指加盟商使用特許人的商標、專利、專有技術等資源所需支付的費用。該費用的收取一般是按年、月或季度持續收取。
保證金,指特許人為確保加盟商會履行合同義務,及時支付貨款等所收取的費用。保證金一般會在合同有效期內一次性收取或分年度交納。
對于權利金的收取,加盟商只有持續使用特許人所有的這些資源,特許人就有權持續收取,而對于保證金來說,往往有的特許人一次性將3年以上甚至于更長期限內的保證金一次性收取。但往往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由于一方或雙方的原因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下去,導致合同剩余期限內保證金無法順利返還。因此,對于特許人要求權利金和保證金一次性交納的情況,加盟商需格外謹慎。
第二,特許人對于加盟店所開設地點的利益保障范圍的約定應當明確。
在某個商業區域內,應當只允許一定數量和范圍的加盟店的開設,否則無法保證此區域內加盟商的利益。特許人有義務將已有或規劃發展的加盟網點所在區域向加盟商進行詳細說明,加盟商也應具體落實這一重要信息,為選址投資提供考量的依據。
第三,關于特許人提供的產品和服務的價格問題
一般情況下,特許人都會要求加盟商從特許人處進貨,不得私下進貨。但特許人提供的產品或服務往往價格偏高,影響到加盟商的銷售和利潤。但是為了維護連鎖體系的品質連續和一致,特許人又不得不要求這樣做。如何解決這一問題對于維護穩定信任的合作關系至關重要。解決這對矛盾最好的方式是事前預防:即在合同條款中對于特許人提供的貨物價格不得高于市場價格,或在市場價格的多少幅度內浮動。這同時也需要加盟商對所要經營的產品或服務所在行為及價格等情況需要深入了解。
第四,加盟商的競業禁止義務。
特許人為保證專有經營資源不泄露,一般會要求加盟商在合同有效期內或終止后一定期限內,不得從事與原加盟店相同行業。這也是出于保護特許人特有權利的要求,但加盟商在與特許人終止合作后,加盟商也有權在自己熟悉及享有優勢的行業中繼續經營。但競業禁止的期限規定多少才不會影響雙方的利益,這也是加盟商與特許人應當明確約定的內容。
第五,加盟商的保密義務。
加盟商在合同簽訂前和簽訂后對于已經知悉的商業秘密應當有保密義務。如果泄露或者不正當使用給特許人或者其他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
第六,合同條款應當明確具體。
對于特許人自己內部的規章制度,如果在合同中出現,且作為約束加盟商的條款出現時,應當將這些規章制度具體內容寫入合同條款或以合同附件形式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對于特許人提供的除加盟產品或服務之外的物品,在合同中應當約定合同終止后的歸屬,防止因權屬不明引發爭端。
第七,加盟商應與特許人在合同中明確約定管轄問題。
對于涉及到跨地區或在全面范圍內經營的加盟連鎖,在合作雙方發生爭議后,往往面臨路途遙遠,維權成本高昂的問題,因此,約定訴訟或仲裁管轄對于雙方均有益處。
以上是加盟連鎖企業在考查特許經營項目、市場調研以及簽訂合同時應當防范的法律風險,是加盟商順利進行項目投資和互利互信地合作的基本保障,也是特許人能夠將掌握的特有經營資源予以利益最大化的重要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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