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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林奕含與丈夫在臺灣舉行婚禮。她在婚禮致辭中說:
“今天我是個新人……我想要成為一個對他人苦難有更多想象力的人,我想要成為可以實質上去幫助精神病去污名化的人。”
然而她還是食言了。成為一個“新人”,早早地離開了人世。
如此優秀的女生,文學才華初露鋒芒,前途一片光明。還有一個非常愛她的丈夫,可謂愛情事業雙豐收。究竟是什么原因會突然自縊,她身上究竟發生了什么?這還要從她中學的經歷說起。
2007年,林奕含16歲,正是初升高的過渡時期,學生們紛紛加入補習班學習。林奕含也不例外,進入了陳國星的補習班。
陳國星是臺灣有名的國文補教老師,也是林奕含父母的好朋友,其女兒是林奕含從小玩到大的閨蜜。
兩家關系很不錯,住在同一個小區。林父放心地把女兒送了進去。可是他怎么也沒想到,這個“好友”竟是個衣冠禽獸,專門對少女下手。
這一次,“獸師”陳國星將毒手伸向了林奕含,誘奸了她。之后兩人長期保持著這種畸形又扭曲的關系。她甚至說服自己把陳國星當男朋友,介紹給了閨蜜。
林奕含將這段經歷改編寫成了小說《房思琪的初戀樂園》,她在里面有過相關描述:
“李國華一邊強暴著房思琪,一邊給她洗腦:這是老師愛你的方式……我們沒有做不對的事情。這是兩個相互喜歡的人能做的最極致的事情。”
房思琪被李國華誘奸之后,有一次假裝無意對父母說道:“我們的家教好像什么都有,就是沒有性教育。”媽媽驚愕地回答:“什么性教育?性教育是給那些需要性的人。”
“我們班有個女生和老師在一起了”父母回答:“哪個女生那么賤”
父母的話打消了女孩求救的念頭,再也不敢提起。父母排日的態度,讓她無法將傷害公之于口,又難以逃脫李國華的掌控。于是催促自己愛上了老師,編織了一個美麗的夢。在這個夢里……自己和老師是在“師生戀”。
這種所謂“愛情”看起來“美好”,內里卻卑鄙、丑惡。林家家教嚴格,現實中的林奕含遇事總先自省,從自己身上找原因。
就這樣來回穿梭于幻夢與現實之間,反復掙扎,終于不堪忍受,林奕含患上了重度抑郁癥。從17歲開始,她便開始休學厭食,每周都要去看精神科醫生。
當她上大學之后,陳國星把另一位“女朋友”介紹給她,無端地要求兩人一起“愛”自己。林奕含這才發現自己和那個女孩,原來不過是老師手中的“玩物”。
當再次看到陳國星將毒手伸向第三第四位無辜少女時,她徹底崩潰了,又患上了精神分裂癥。
熱愛文學的少女對熟悉國文的師長有著天然信任與依賴的濾鏡。在她眼中,熟讀唐詩宋詞、古典文學的人,怎么會是個壞人呢。
懇請著“你現在是朝衣帶水,我就是吳帶當風”的人,應該是“有情有義”,是“思無邪”的。
信仰文學的房思琪在文學中迷失了,林奕含的信仰也崩塌了。
學業也因此遭受嚴重影響無以維系。雖然考入臺北醫學大學,但入學兩周后因抑郁癥惡化休學,三度自殺未遂。 2012年再次考入臺灣政治大學國文系,三年級時又因同樣原因中斷學業,之后再也沒有去過學校。
多年之后林奕含的父母才知曉,要為女兒討回公道。還沒等林家上訴,陳國星的妻子便威脅道,她將以“通奸罪”,將林奕含告上法庭。
按臺灣省法律,“通奸罪”保障妻子權益,妻子可以起訴丈夫和小三。
在談判時,陳的妻子對林奕含破口大罵:“都知道老師有老婆了,為何還要愛上?”甚至當場逼她下臺階。
最后林家向法院提交起訴狀。因為當時林奕含年滿16周歲,又時隔多年,林家拿不出相應證據,導致從法律角度無法立案定罪。
2017年8月,臺灣臺南地檢宣布,陳國星“強制性交”罪名不成立。
“這是我最討厭臺灣法律的一次”有網友評論說。該案件也引發臺灣省檢討修正“補教法”。
然而在林奕含去世4個月后,陳國星發表聲明:兩人是戀愛關系,雖違背倫理道德,但無強迫之意。
林奕含曾在網絡上勇敢發文,揭露指控陳國星的“惡行”,號召像她一樣的受害者站出來。然而不僅無人響應,反而有些人辱罵她是“小三”,破壞他人家庭。
訴訟法律不立案、社會輿論“污名化”,林奕含只好通過寫作的方式向世人宣告“獸師”的丑惡行徑,開始寫作《房思琪的初戀樂園》,是她最后的掙扎與吶喊。
“人類歷史上最嚴重的惡行,是房思琪式的強暴。”林奕含在自殺前幾個月的采訪中曾說。
何謂房思琪式的強暴?心理學家李松蔚有過相關解釋:性侵害是幻夢,幻夢也分等級。有一種尤其棘手:當被侵害者年齡越小,受侵害次數越多,與侵害者關系越親密,對被侵害者來說也越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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