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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科學領域,核聚變究竟屬于物理變化還是化學變化是一個備受關注的話題。核聚變是輕原子核結合成較重原子核時釋放巨大能量的過程。從傳統定義看,化學變化的最小單位是原子,其過程中原子種類不變;而物理變化包含了物質狀態、能量等的改變。核聚變涉及原子核內部結構的變化,原子種類發生了改變,這與化學變化有本質區別。那么,它究竟如何歸類,下面我們深入探討。
1、核聚變均為物理變化。
2、核裂變由重的原子核(主要是指鈾核或钚核)分裂成兩個或多個質量較小的原子的一種核反應形式。原子彈或核能發電廠的能量來源就是核裂變。其中鈾裂變在核電廠最常見,熱中子轟擊鈾-235原子后會放出2到4個中子,中子再去撞擊其它鈾-235原子,從而形成鏈式反應。
3、核聚變由質量小的原子,主要是指氘,在一定條件下(如超高溫和高壓),只有在極高的溫度和壓力下才能讓核外電子擺脫原子核的束縛,讓兩個原子核能夠互相吸引而碰撞到一起,發生原子核互相聚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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