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的法律關系(關于加盟關系的法律分析),36創業加盟網給大家帶來詳細的介紹,讓更多的人可以參考:加盟的法律關系(關于加盟關系的法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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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邦名律聯盟專業特許經營律師崔師振
商業特許經營作為一種經營模式或者一種法律規范行為已為人們廣泛接受,但對于特許雙方究竟是一個什么樣的法律關系,很多人并不清楚。為了進一步促進我國商業特許經營的規范、健康發展,本文特對商業特許經營模式中的加盟關系做一簡要分析。
一、關于商業特許經營的概念
我國《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3條規定:本條例所稱商業特許經營,是指擁有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的企業(以下稱特許人),以合同形式將其擁有的經營資源許可其他經營者(以下稱被特許人)使用,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在統一的經營模式下開展經營,并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用的經營活動。
二、商業特許經營的特征
從這一定義中,我們可以看出商業特許經營具有以下特征:
1、首先,商業特許經營不是一個行業,它是一種經營模式,是一種經營活動,是在特許人統一的經營模式下的經營活動。
2、商業特許經營的基礎是特許合同
特許人與被特許人通過簽訂特許經營合同,確立了特許與加盟的法律關系。特許經營關系建立在正式合同的基礎上,特許人與被特許人之間的關系是一種合同關系。
3、知識產權等經營資源是商業特許經營的核心
商業特許經營要求特許人在一個規定的市場、一段規定的時期內將商標、商號、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授予被特許人使用。特許經營中的特許經營資源并非僅僅指商標、商號、經營訣竅、產品、專利、專業技術等中的某一項,而是他們的某幾項或者多項的組合,并且這個組合已經被市場證明是成功的。
4、特許人和被特許人之間的關系表現為雙方各自獨立,特許人有義務對被特許人進行幫助、支持,并且有權利進行監督和控制。
(1)特許人和被特許人都是獨立的締約方,被特許人既不是特許人的代理人,雙方也不存在聯營關系或者共同投資關系。雙方各自獨立經營,自負盈虧,特許人不對被特許人的經營情況進行擔保和承擔非因自己過錯產生的責任。
(2)特許權授予后,特許人有義務對被特許人進行指導、協助、支持加盟商取得成功。
(3)為了維護特許經營體系內部的企業具有統一的企業形象加盟的法律關系加盟的法律關系,特許人有權對被特許人進行控制和監督。
特許經營最顯著的特征是所有的被特許人都在一個運作模式下提供同質服務,要求每一個加盟商在商標、店面、布局、裝飾、服務等方面體現一致性。
在特許體系中,特許人與被特許人雖然都是各自獨立的經濟實體,被特許人對自己開設的加盟店享有所有權,并對其經營行為獨立承擔全部法律責任。但是,這并不意味著被特許人就有完全的經營自主權。由于只有特許人才是經營模式的所有權人,為了保證生產經營和服務的標準化,被特許人必須在特許人建立的統一框架體系內進行運作。
5、被特許人必須向特許人支付費用
特許人擁有的經營資源一般都經過了較長時間的開發、積累,具有較高的商業價值。被特許人之所以使用這個被實踐證明是成功的經營資源,其目的是為了少走彎路,得到特許人的指導、幫助,減少創業的艱難。“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作為獲取這些權利和支持的對價,被特許人必須支付各種費用。
6、在我國現階段,從事特許經營的特許人必須為企業,企業以外的其他組織和自然人不能作為特許人進行特許經營活動。(條例對企業以外的組織和自然人能否作為被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沒有規定,應該理解為既不鼓勵,也不禁止。)
總結:以上內容就是加盟的法律關系(關于加盟關系的法律分析)詳細介紹,如果您對創業項目感興趣,可以咨詢客服或者文章下面留言,我們會第一時間給您項目的反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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