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可以退嗎(草率加盟后悔了,如何用不打官司的方式追回加盟費?),36創業加盟網給大家帶來詳細的介紹,讓更多的人可以參考:加盟可以退嗎(草率加盟后悔了,如何用不打官司的方式追回加盟費?)。
社會上許多人都想著有一個穩定的營生,因為自己沒有手藝也沒有資源,于是選擇了加盟這種方式創業。或許正是為了迎合很多人的這種想法,特許經營應運而生。在各行各業中,不乏有那么一些品牌公司,本身不具備特許經營的資質條件,也不想準守行業規矩,只是想著盡快發大財,窮盡各種手段,利用一個個單薄的個體急于加盟的弱點,誘使對方匆忙簽訂合同繳納費用。當加盟者滿懷著一腔熱血,親手將積蓄了大半生的血汗錢匯給品牌商,正想著大干一番的時候,才發現品牌商所謂的承諾、資源好像都越來越不靠譜,一句話,草率加盟后后悔了怎么辦?不打官司能追回加盟費嗎?
生活中很多網友加盟后都有這種情況,鑒于人們對特許經營相關法律法規知識的欠缺,毫不夸張的說,甚至很多律師也不了解不清楚特許經營的特性,筆者案例中的劉先生就在本地咨詢了10多家律所,皆因不了解特許經營合同的特性,僅僅根據合同法規定認為約定對投資人不利而無法維權。基于這種現狀,現實中僅僅只有少部分人最終能追回加盟費,絕大部分朋友分文未得。以下案例請了解一下,作者給您提供一個新的思路!
請看:草率加盟后悔了如何用不打官司的方式追回加盟費!一個如何幫助當事人維權的完整紀實。
一、電話咨詢:“師律師,我匆忙投資,后悔了怎么辦?”
“師律師,我投資后悔了!”
剛整理完一個案件,正打算休息一下,接到一個咨詢電話。
“您好,請問師律師嗎?”
“我是,您是哪位?”
“師律師,我投資后悔了!您看我該怎么辦才好?”
對方的聲音非常謙虛而又急迫和期待。
“您慢點說,具體是什么問題,把問題簡單敘述一下,這樣我才知道如何幫您。”
“我姓劉,是從網上看到您有這方面的研究然后找到您的電話。我加盟了×××快餐店,但是我發現實際不像對方承諾的,前期接洽時對方業務人員告訴我總投資不會超過5萬元,我現在合作費已經繳納了12萬多,而且還沒有開店經營,如果真的開店費用下不來30萬,這個費用是我遠不能承擔的,我實在無能力加盟了,但總部又不允許我退出,不退我加盟費。部分加盟費的錢還是我借的,對方不退錢,我該怎么辦呢?如果起訴的話我能不能贏?”
盡管他說的很籠統,但我明白他遇到的問題了,這又是一起草率加盟費的案子!現在要做的就是看證據是否符合我的推斷。我對劉先生說,我現在還沒有看到你的材料,我要看一下證據,在沒有看到證據之前我不好說應該怎么辦,不然對您是不負責的;我要求他將所有的加盟資料發到我的微信,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書、匯票憑證、收據、發票、經營手冊、開店手冊、房屋租賃合同、租金支付憑證、收據、發票等等一切與加盟有關的證據材料,我要先研究一下案情,然后才能幫您分析或者出具法律意見,純電話交流僅聽您的只言片語是無法做出判斷的。
近幾年加盟的案子很多。加盟商從電視廣告、網絡上看到相關“報道”,輕信品牌商的片面承諾,草率簽訂對加盟商十分不利的合同,然后繳納加盟費或者服務費,這期間往往還伴隨著要求訂購價格高出市場許多的設備或者貨物,簽了合同繳納費用后,加盟商隱隱發現加盟太草率了,品牌商不是隨便應付店鋪選址事宜,就是不停的要求采購新的設備,如果退出加盟,一切費用概不返還!
二、劉先生的加盟及維權過程
我看了加盟的相關材料后,劉先生詳細講述了整個加盟及維權過程。劉先生今年45歲,貴州人,有一些積蓄,隨著年齡逐漸增大不愿再去打工,于是想到了開個店。2020年中秋節過后,經常關注電視、報紙、網絡等各種媒體,尋找投資項目。其間,他去考察過一些項目,如保健品、化妝品、虛擬網上店鋪,感覺不是項目很假,就是傳銷。2020年11月份,無意間上網時看到了xxx快餐店加盟的廣告,廣告內容讓他感覺很靠譜,他也完全能勝任,因此這個項目對他很有吸引力,他通過網絡搜索加盟這家快餐店的相關信息,發現有許多加盟這家快餐店的投資者的親身講述,讓他倍感親切和欣慰。
隨后就像很多加盟商的遭遇一樣,劉先生也是為謹慎起見,親自到該公司的總部去考察,該公司的總部辦公室設置在上海一幢高檔寫字樓內,辦公面積很大,裝修也很高檔,看起來很有實力;而公司的業務經理也相當熱情,雖然劉先生僅想加盟一個單店,但是他們仍然把劉先生當作大客戶看待,詳細介紹了公司的狀況,全國各地的加盟商數量,×××快餐店的市場前景,一旦加盟如何賺錢等等,還交待他們公司是上海為數不多的幾家在商務局備案的企業,而且他們公司的商標向商標局提出了注冊申請,并且商標局已經受理。考察完畢,劉先生對該公司以及該項目都十分滿意,做出了投資的意向并簽訂了合同,隨后公司安排劉先生進行了為期3天的培訓,然后讓劉先生回家尋找合適的店鋪。這期間,雖然合同約定的加盟費是39800元,但是公司以各種理由讓劉先生繳納了12萬余元的費用。回家后,劉先生越想越不對勁,特別是對于店鋪選址,公司僅從網上順便選擇了個地址,沒有任何現場考察就大力向劉先生推薦,劉先生實地考察后卻發現地域偏僻、人流稀疏,倍感心涼。
痛定思痛,劉先生直接向總部要求終止合作,返還加盟費,總部同意終止合作,但是不同意返回加盟費,因為雙方簽訂的是《合作協議》,根據合同規定,加盟商終止合作是不返還費用的。劉先生很無奈,他仔細看了合同,根據合同規定是不需要退還他任何費用。劉先生非常后悔當初的決定,他通過網絡搜索后認為他們之間是特許經營合同,應該退費,但是公司說他不是律師,不懂法,說了不算。劉先生在當地找過10多家律所,都認為根據合同規定他不能要求退費,一個字也沒有提到特許經營,劉先生提出特許經營的觀點,這些律所的律師也是顧左右而言他。劉先生說,他經過各種途徑,看到了我的相關文章,才找到了我。其實,只有找對懂行的律師,才能對案件有實質幫助。
三、案件的證據材料
“師律師,我這個案子能把錢要回來嗎?”
幾乎每一個案子的當事人都會問我這個問題,我不會給當事人承諾,因為一個案子能否把錢要回來,要看案子本身的性質及投資人掌握的證據,也要看對方掌握的證據及態度,還要看選取什么方式,是非訴調解還是訴訟仲裁,基于上述原因,我認為律師不能對當事人保證或者承諾,否則就是對當事人不負責。
我對劉先生說加盟可以退嗎,我們先分析一下證據,這個案件,品牌商除了給劉先生簽訂了一份《品牌合作協議》,關于合作方面的其他任何書面材料都沒有向劉先生提供,好在劉先生繳納的合作費,品牌公司財務給出具了收據。
這份合作協議肯定是品牌公司聘請專業人士設計制作的,有58頁之多,各條款十分嚴密,內容對劉先生十分不利,劉先生和品牌公司之間明明是特許經營關系,劉先生是品牌公司的加盟商,但是在這份協議中,雙方變成了合作關系,特許經營合同變成了《品牌合作協議》;并且協議中有專門條款明確注明“本合同不是特許經營合同”,加盟費也變成了合作費;合作協議沒有冷靜期條款,協議還規定,加盟商在任何情況下解除合同都不退還合作費,還要承擔保密等義務,否則將承擔巨額的違約金,總之從協議上根本找不到可以解除合同的地方,從協議來看,如果劉先生想解除合作,反而感覺是劉先生嚴重違約。這也正是劉先生本地不懂特許經營的多家律所律師認為不能要回來投資款的原因。
品牌公司給劉先生開具的收據,共有3張,金額共計123000元,上面蓋有品牌公司的財務章,交款人欄署名為劉先生,并且特意注明為合作費 。這些證據和協議相互印證,能夠證明品牌公司收取了劉先生合作費。
我瀏覽了品牌公司的官方網站,根據網站對品牌公司的描述,給人的感覺就是這是一家十分有實力的公司,加盟他們肯定穩賺大錢,“公司成立于2010年,全國305家加盟商成功見證,品牌12大支持,為您成功保駕護航......”,然而在商務部業務系統中,沒有查到這家公司的備案信息。
通過審查分析這些證據材料,我認為劉先生有兩種選擇,一是非訴的方式,也就是協商談判和解;第二種方式是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訴,至于是否能夠完全勝訴,不敢保證,但是律師肯定會盡力為劉先生爭取最大利益。這兩種方式,既可以按照順序進行,協商談判不成再起訴,也可以邊談判邊起訴,或者以起訴促進談判。
四、案件的法律關系
劉先生和品牌公司之間表面看是合作關系,其實根本不是,《品牌合作協議》的內容是將注冊商標、商號、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經營模式、訣竅等無形資產作為經營資源許可給劉先生使用,許可的內容是核心品牌與技術等無形資產組成的經營資源,實質是商業特許經營合同。
品牌公司并沒有按照《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的規定向商務部備案,也沒有向劉先生披露相關信息,比如其注冊資本額、經營范圍以及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基本情況;特許人的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和經營模式的基本情況;為被特許人持續提供經營指導、技術支持、業務培訓等服務的具體內容、提供方式和實施計劃;特許經營網點投資預算;在中國境內現有的被特許人的數量、分布地域以及經營狀況評估;最近2年的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會計報告摘要和審計報告摘要等等。也沒有按照法律法規的強制要求在協議中約定被特許人在特許經營合同訂立后一定期限內,可以單方解除合同。
基于以上原因,我認為劉先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經過我的分析,劉先生很認可。但是鑒于有部分投資款是劉先生借的,現在急于償還,如果通過訴訟手段時間又很長,真到了執行階段公司存不存在、有沒有錢還很難說;另外劉先生也不希望和對方徹底鬧僵。劉先生請教我有沒有更好的方式,既可以把投資款全部或者大部分要回來,又不得罪人。我向劉先生推薦律師非訴思路,通過委托律師訴前談判的方式,達到和解的目的,因為雙方都是自愿的,履行要比訴訟快的多。這不但要求律師熟悉法律法規和案情本身,更要求律師要有高超的談判技巧,能巧妙利用潛在的法律威懾,找到雙方的利益平衡點。這種非訴談判手段,律師付出的時間、精力和心血,要比訴訟開庭付出的多的多。劉先生同意我的非訴談判策略,決定委托我談判,并簽訂委托協議書,同律師事務所辦理委托手續。接下來就是律師的工作了,我將盡快做好準備,盡早為劉先生挽回損失。
五、著手談判
辦完委托手續后,我盡快著手談判的前期準備工作。查詢品牌公司的工商檔案信息,然后查詢品牌公司商標的注冊情況,整理證據材料,草擬談判框架,和委托人協商溝通確定和解方案,經過多次和劉先生協商,我首先草擬了一封律師函。劉先生看了律師函后很滿意,心里踏實了很多,但是希望能用更快的方式進入談判。我將律師函的內容精簡為三條手機短信,發給了品牌公司,一個小時后,對方回復收到,將向公司匯報后再回復。
我知道,這三條正式的短信到達品牌公司工作人員手中時,首先,他們一定懷疑發短信的人的律師身份到底是真是假 ,到底加盟商是隨便找了個人冒充律師還是真的委托了專業律師幫助維權。其實,即使不核實律師的身份,當正式的文字鑲嵌著專業的法言法語及精準的法律關系判斷與利害關系分析時,當這一切映入他們的眼簾后,那一刻,他們心中一定明白,加盟商這次是玩真的了,是真的委托了專業律師了,因為普通人的書寫砸不到他們的心坎和軟肋上。這時,品牌商一般是先沉默,然后找個機會和理由向我的當事人電話溝通,一是落實委托律師的事實是真是假,再就是向我的當事人施壓、恐嚇,希望他能退縮或者作出巨大讓步。
發完短信后,我向當事人反饋發短信的情況及對方的回復,并說明對方很可能向你本人電話溝通施壓,如果實在不知道怎么處理就交給律師吧,告訴他們已經委托了專業律師,有什么給律師談吧!
六、第一輪交鋒
一晃時間過去了兩天,對方沒有任何回復,這也在意料之中。
我和劉先生溝通分析后,又草擬了一條短信,在劉先生確認后,我將這條短信發給了對方,這條短信具有足夠的分量,我猜,如果對方還想和平解決,就一定有所行動。果不其然,半小時后,品牌商的人員給劉先生打過去了電話,正像我事前預測的那樣,他們仍然利用自己的優勢不停的向劉先生施壓,劉先生實在招架不住,按照我們事前溝通的方式,將案件的處理推向了我這邊。
半個小時后,品牌商人員的電話終于打到了我這里,我們進行了第一輪的交鋒,他們的意思是,不是特許經營是合作,按照合同約定,不能退合作費用,劉先生這樣做很不地道等等等等。我耐心的聽完對方的表述后表達了我方的觀點,大體意思是,至于是否屬于特許經營合同,自有公論,我們都是明白人,如果想解決問題,不希望在這個問題上耗費時間;我們給貴司前后發了多條短信,已經表達了和解的誠意,和解全額退款,也是對他們最有利的,不然他們會多一條被起訴的信息,終生影響他們的評價和形象;這樣的案件想必他們也清楚法院的態度,我們律師就是打官司的,不怕麻煩;如果他們公司無和解的誠意,我們也表示尊重加盟可以退嗎,如果貴他們有誠意,當然我們是歡迎的,但是,劉先生的耐心有限,給不了他們多少時間。
總之,第一輪的交鋒,我們軟中有硬,即表達了立場,又敞開了和解的大門,給后續繼續談判鋪墊了很好的契機。
七、最終的結果
接受委托后的第10天上午,品牌商的代表打電話告訴我說:“師律師,經過我們公司的慎重考慮,同意退款12萬,還請您幫忙出個協議”。
該案,自律師接受委托至結案,前后歷時10天,這個時間段,如果訴訟,被告還遠沒有拿到開庭傳票。為了化解糾紛,推動本案和解,我與雙方電話溝通26次,用時240多分鐘,短信溝通15條,微信溝通368條信息。這個工作量,可以毫不夸張的說絕不低于一個訴訟案件,而付出的心血和精力要比訴訟案件多的多。律師之所以能做到這些,無他,專業專注,全心服務而已。
總結:以上內容就是加盟可以退嗎(草率加盟后悔了,如何用不打官司的方式追回加盟費?)詳細介紹,如果您對創業項目感興趣,可以咨詢客服或者文章下面留言,我們會第一時間給您項目的反饋信息。
我對加盟感興趣,馬上免費通話或留言!
(24小時內獲得企業的快速回復)
我們立即與您溝通
溫馨提示:
1.此次通話將不會產生任何費用, 請放心使用
7x24小時電話咨詢
130*1234567